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4-05 颁布日期:2007-04-05 文号:国税办发[2007]3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部级干部逝世讣告报送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5-05-16 颁布日期:2005-05-16 文号:国办秘函[2005]6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11-19 颁布日期:2007-11-19 文号:银监办发[2007]23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做好199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03-27 颁布日期:1993-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引税”问题调研和整改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6-06-09 颁布日期:2006-06-09 文号:财税[2006]3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将废旧轮胎、废旧橡胶列入限制进口废料目录的复函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2001-01-21 颁布日期:2001-01-21 文号:环办函[2001]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3-16 颁布日期:2016-03-16 文号:质检办特[2016]27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7-04-01 颁布日期:2017-04-01 文号:食药监食监一[2017]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民经济和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试运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8-20 颁布日期:2012-08-20 文号:农办医[2012]5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公文批示用语》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2-16 颁布日期:2004-02-16 文号:审便函[2004]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6]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优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解决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2013年6月,我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方案实施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总体安排,按照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09-13 颁布日期:1993-09-13 文号:工总财字[1993]6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4-13 颁布日期:1999-04-13 文号:厅办发[1999]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乡镇纪委关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__县纪委县监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_发__号)文件精神,__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03-03 颁布日期:1999-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就在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也就是2023年1号公告。现在我们就这1号公告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内容进行一下解读。 首先就是自2023年1月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而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适用的是两个政策,分别是4月1日之前,减按1%征收,4月1日以后对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原来是全部免征的。这里的变化是原
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15号公告)的个人解读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第15号公告,内容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一条所述“液体乳及乳制品”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乳制品制造”类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