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拆迁房前妻有份吗
离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前妻有没有份,要依据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财产的,前妻是有份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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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有份吗?1、父母的拆迁房子女通常不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份额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是否有份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没有份。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子女是没有权分的。如果父母双方过世,子女应当享有继承权。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2、合理分配房屋动拆迁补偿款(1)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
离了婚财产还能分吗男女双方离婚前要协商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后一般是不能分财产的,但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除外。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你好,我是毕诗雄律师。如果继子女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女也有份额。
1、没有影响。2、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对这方面的明确规定。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婚前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对其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现在离婚是仍然具有冷静期的。但一般只有登记离婚才有三十天冷静期。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只要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经过依法判决即可完成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第一,关于债务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
一、离了婚国家还会给独生子女证补贴吗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后,由男方单位(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的计生专干签字并盖章,同时需提供夫妻两英寸合
不会收回。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多数情况下,我都会劝女性当事人在离婚时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为一旦判决,未来不符合法律条件想变更会很难! 那么在离婚时选择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女性就错了吗?未必!!! 我认为绝大多数女性不会无缘无故地,狠心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在我接触的女性当事人中,几乎都是迫于现实而放弃的。 比如这些女人有的曾经是全职太太,离婚后暂时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也不能给孩子提供一个相对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不一定。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是祖屋,但该祖屋一直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后宅基地证办到母亲名下。大女儿两次出资拆建,母亲也同意并将房屋过户赠与给大女儿。后拆迁分了4套房子,小女儿起诉说自己也应该有份,就被法院驳回了。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李某、李某红提交的证据显示,虽然李xx、黄xx及李某、李某红一家四人在五十年代已在杨箕村同××号房屋居住,但直至李xx死亡时,一直没有
房产证上有父亲和儿子的名字,一般与儿媳没有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老房子动迁,离婚后,女方有份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分析:1、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后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属于承租人的那部份动迁款;2、如果承租人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去世,不存在继承问题,动迁款归公房其他同住人所有;3、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由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4、如果承租人去世,征收时公租房里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动迁款归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你好,违反婚姻法,如果没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您好,跟您老公姓,这个是不影响补偿的,宅基地房的拆迁是有安置费的,离婚的话,要看您结婚多久了,房子的权属情况,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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