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动迁,离婚后,女方有份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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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要动迁,情况是这样的,女方的户口在里面,但是本人已与女方离婚,请问动迁时女方有份伐,女方在老房子从没有实际居住过?
问题补充:
户主是本人父亲,老房子是公房
小编解答:
如果是你的私房,女方没有份。如果是公房且你不能证实女方从未居住的话,女方就有份,否则就没有份。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咨询律师。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经常会引发财产纠纷,夫妻共同生活多年,在财产上有时不会分得那么清晰,所以对于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争议很大。在房产问题上更是如此,所以很多夫妻结婚前,双方家庭会针对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展开讨论。 男方婚前房产,离婚时女方能不能分割,这个首先要看房屋婚后是否加了您的名字,如果婚后有加名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您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如果房屋没有加上您名字的话,那么需要分析婚
一、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有份吗1、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
法律分析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是否有份分两种情况:1、如果房产是赠与过户给儿子的,那么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2、如果房子是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的话,只登记了儿子一人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一方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
父母的财产女婿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除外。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女婿在丧偶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还可作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原岳父母的遗产。一、老人过世后遗产如何处理老人过世后遗产一般按照有效遗嘱的内容处理,若没有留有遗嘱,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
这要看根据女方的户口,会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因为拆迁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房和地得的补偿款,有的是因为拆迁户?的?头越多,给的补偿款越多。如果是按人头计算面积的情况,那就有女方的份。还有拆迁得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也有女方的份。但如果不是刚才这两种情况,只是因为房和地得的补偿,而且得到的拆迁房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没女方的份。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刘律师
你好,我是毕诗雄律师。如果继子女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子女也有份额。
婚前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对其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可以协商由一人还款。婚后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欠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一人还款,也可以在离婚前提前还清剩余房贷欠款。为了离婚后公积金房贷能按时还款,最好由主借款人承担后续还款义务,并签订好离婚协议,明确双方的财产分配与房贷还款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房子过户给儿子的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予,儿媳没有份额;婚后房子过户给儿子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儿媳应当拥有份额,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不一定,要看情况。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一般是原房产属于谁,就归谁,除非被拆房产所有者同意。如果房子是父母的,也要看是否指只赠与儿子,如果只赠与儿子,那么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就没有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不一定,要看情况。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一般是原房产属于谁,就归谁,除非被拆房产所有者同意。如果房子是父母的,也要看是否指只赠与儿子,如果只赠与儿子,那么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就没有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一、男方婚前欠债婚后和女方有关系吗 男方婚前欠债婚后和女方没有关系。男方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但若该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而且用于了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这个如果满足规定是可以的,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满18周岁的男青年,不满足一个儿子一块宅基地的情形,与分户不分户基本无关,宅基地一般村里都制定了规划,不能任意分割,否则村里可能无法安排家庭住址。
法律分析:如果女方父母明确只是将房子赠与给女儿的,那么女婿是没有份的,这是属于女方的财产。当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有份。虽然已出嫁,但户口在原集体组织,仍属于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
父母过户房子给女儿,女婿不一定有份。如果父母在过户房子时,指定房子只归自己女儿所有的,那么房子依法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婿不可要求分割该房子;如果房子在过户给女儿时,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归自己的女儿所有,那么女儿在婚后获得的房子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婿也可以依法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3、法律依据:《
一、家里拆房子女儿有份吗1、家里拆房子女儿没有份,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
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娘家拆房女儿就有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