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坏账损失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4、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二)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三)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四)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五)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六)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纳税人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取消对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的行政审批。据此,纳税人可按照规定的比例自行提取坏账准备。综上所述,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要注意以下
一、股权持有损失税务处理股权投资损失作为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企业的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符合下列五类情形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五类情形是: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负责人批准确认后,可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你公司相应其他应收款不属于上述所列项目,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其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负责人、机构批准签字后,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使用会计制度或旧的
确认坏账损失有三个条件: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
坏账损失账务应该如何处理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并规定了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几种情形。同时,制度还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对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则只能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其关键是必须合理而正确地估计坏账损失数额,而估计坏账损失数额的方法最常用的有销
案例 甲公司为一家机电销售商。2014年发生应收A公司债权1000万元,年末根据A公司财务状况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2015年末因A公司财务状况好转,坏账准备30万元;2016年实际收回债权910万元。甲公司采取备抵法核算坏账。2014年至2016年汇算清缴时,甲公司应如何申报该笔业务?如果2016年实际收回960万元,又该如何处理? 答案: 2014年的处理 1、会计按规定计提准备: 借:资
法官枉法裁判由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法官枉法裁判造成的损失索赔是可以向国家提出的,并且按照损失的事实情况进行赔偿。 一、法官枉法裁判哪个部门处理 法官枉法裁判以下部门处理: 1.本院纪检部门。负责指导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对本院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本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
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有三种情形规定:在当事人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和违反特别规定。在这三种情形下是属于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们可以以此作为无效事由,进行请求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接下来,的小编为您介绍如何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如何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1、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认定原则。 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
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的归属需要进行物权登记,并发放宅基地产权证书。法律有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然后,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火灾财产损失的认定如下:1、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损失、烧毁的物品、双方火灾责任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来确定。2、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聘请物价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来确定。3、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法院委托物价评估部门进行评估。土地是不需要赔偿的,除非土地有特殊用处或者有地上物受损。
当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注册自己的企业,那么在注册了企业后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那么注册资金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企业的规模。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如何确认是否实缴资本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确认是否实缴资本 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 现在一般
一、公证处如何确认继承人人数 继承人的数量是根据户口信息来决定的,有遗嘱的话,遗嘱中的财产继承对象是不是继承人都无所谓,而且连是不是人都无所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需要提供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另外合法继承人中也分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和第二顺序合法继承人等。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位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如何确认树木所有权 一般来说,栽树者拥有树木所有权。如果栽植树木的林地使用权不归栽树者所有,按栽树者与林地所有者或林地使用权所有者约定树木所有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转移后还能够重新获得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认定标准: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一、机动车所有权如何确认 机动车所有权以交付为准,可以用财务行政、合同、缴税凭证等佐证。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渎职造成的损失的追缴方式为:由公安机关进行追缴或者受害人向渎职的责任人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当事人若没有房产证是无法确认其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的,也就不能进行产权的登记归属。我国《不动产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与父母分户的可以说是分户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多的情况,需要满足以下4点要求:1、分户子女为农村户口,只有农村户口才有权享受集体土地的分配试用,如果户口迁出了不仅无权分户,还无权继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权;2、分户人为非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是要继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分户多得土地;3、分户人经济独立,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户,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在生活上已经脱离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让单位给我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法定的义务,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当然,如果你想要的是,单位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那可能有点难度,因为这个东西就是你将来申请仲裁,打官司的证据。 这个国家也有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出具书面的通知书。否则你可以说没有接
1、可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若能使用就说明个人账户已激活;2.可携带社保卡前往当地便民服务中心查询;3、可直接将社保卡插入自助取款机看是否能正常使用;4、可前往发卡银行查询金融账户是否已激活一、社保的类别有哪些?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