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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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如果属于广州市房改房,加装电梯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8月24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举办广州市加建电梯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与实施了四年的试行办法相比,新办法将申请人分两个阶段提交申请改为一次性提交,明确不需要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 亮点1 引进了协调平台 办法强调了街道办、镇政府等基层组织应当加强指导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XX小区加装电梯,物业费从1元涨到2元,业主刘某某不认可物业费涨价,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刘某某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刘某某败诉,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作出终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涉案楼所加装的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其增加的养护成本理应由全体业主通过物业费负担。刘某某作为业主,应当同其他业主一起随着整栋
通常情况下,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则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款项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
协商不成,报警处理为宜的
你好!你的咨询描述的很详细, 实际因应对策还需要约时间面谈!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驾考学员练车时出事故由教练承担责任。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教练员的责任。
离婚了前夫一直纠缠恐吓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你好,这要看你们当时是怎么约定的,但是扣除房租再分红比较合理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赔偿金补偿金
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安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须在各个细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来具体说明:1、民事主体。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况下签署的;2、保证书内容
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不需要经过所有业主同意。若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需要征得商铺的业主同意,而且需要征得这个单元的所有业主同意。
反对加装电梯的依据和理由有:影响低层的通风、采光,甚至存在噪音;房子老旧,地基和结构不足以支撑电梯,可能影响建筑安全;2/3以上的住户同意可以加装,涉嫌以多欺少;加装电梯低层房子贬值,且没有补偿。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没有赔偿,但是给予一定的补偿。原则上第一层每户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总户数的数值,第二层每户补偿金额为第一层补偿金额的一半。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