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方法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能够确认当事人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依据法院所确认的证据对事实作出一个判断,这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比如简单的离婚纠纷、借贷纠纷。
在部分复杂的案件,没有足够的、真实可信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就要结合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来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2.经验法则
经验法则是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事物属性以及事物之间常态联系的一般性知识或法则,是人类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客观存在的不成文法则。
司法审判上的经验法则是社会日常经验法则的一个必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10但是经验法则的运用对法官素质的要求很高,不仅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还应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而且还应有很高的道德素质,从而做到不偏不倚,从而作出一个相对客观的认定。
但为了避免经验所导致的事实认定错误,在诉讼程序上,要对推定和司法认知这些与经验法则相关的事实认定方式设置一种质疑机制,如允许当事人质疑和补充相关证据从而证明经验之外的例外情况的存在。
3.逻辑法则
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多地是运用逻辑法则在认定事实进行推理,以当事人所提交的或者法院所调取的证据为基础,对案件事实作出符合逻辑的一种判断,这种判断多少也受经验的影响,但更多地是结合证据,客观的推论,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事实推理作为一种法律方法,在法官认定事实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但是这就要求法官具备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司法判断水平,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官在认定事实中一定要慎用推理方法,推理过程要非常严谨,与经验法则相关,推理结论也应当允许被其他证据反驳或推翻。
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证明标准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1.“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标准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规定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无差异,即所谓“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而这种无区分的标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这不符合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
2.“高度盖然性”标准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盖然性占优势”。所谓“盖然性占优势”标准,即指证明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的分量和证明力,比反对该事实存在的证据更有说服力,或者比反对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的可靠性更高时,法官即应对该证据及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在证明标准上采用的是高度盖然性的内心确信,简称“高度盖然性”。“内心确信”指的是法官通过主观的证明活动形成的心证;“高度盖然性”指的是心证的程度要求。
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和辩论原则为基础,要求当事人为自己的主张或自己的反驳意见提供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那么,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则认为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不能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时,则人民法院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学术界认为这一规定是对“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的一个确立。
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证明要求从高到低依次为极高的盖然性、很高的盖然性和较高的盖然性。
(1)极高的盖然性。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由法官采信必须达到令人深信不疑的程度。满足这一层次的证明要求,应当具备两项条件:
一是当事人提供证据相对于反证具有绝对优势;
二是具有一般理性的人对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不应加以怀疑。
(2)很高的盖然性。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被法官采信应当达到令人相信具有很大可能的程度。达到这一证明程度,应满足两个要件:一是对待证法律事实所提供的证据相对于反证具有相当大的优势;二是具有一般理性的人都认为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可以相信。
(3)较高的盖然性。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被法官采信应当达到令人相信其存在可能性大于不存在可能性的程度,也可称之为“相对占优的盖然性”。
达到这个证明尺度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所提供证据相对于反证具有优势;
二是具有一般理性的人认为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真实的可能性大于虚假的可能性。无疑,这是一个很低的证明尺度,虽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对于反证具有优势,但并不要求具有绝对优势或很大的优势。
在一般有理性的人看来,虽然还存在一定怀疑,但证明相对反证已“相对占优”。由于这是一个很低的证明尺度,适用时应有所限制。
上面已经讲了,认定民事案件的事实需要从三点入手,法律是严谨的,不容一点马虎。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证明标准上面也有讲到,篇幅挺长,需要耐心去看,相信看完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与公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等等
如果是在双方殴打之后能够离开现场不及时离开反而是直接和对方进行继续殴打,并且双方都有还手或者是加重殴打的现象,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治安案件中的互殴。如果是互殴,通常都是要根据他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到底是属于治安或者是刑事案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调查被告财产信息并将相关财产线索提交给法院,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查询被告的房产、银行账户信息,仅供参考。第一、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第二、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可以去工商局调取被告的工商档案,一般都会有被告的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第三、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
如何认定民事诉讼被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没有音讯的情况。但在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各地法院适用标准并不一致,我们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灵活把握。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证明主体 由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在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和缺席审理的情况下,该方当事人事实上丧失了答辩权、举证权、质证权、反诉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在严格的问责机制下,法官一般都会要求原
民事诉讼撤诉规定法律如何认定 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作为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主人,可以以主张的方式行使权利,也可以以不主张的方式放弃权利。所以撤诉和起诉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原告处分权的体现,其行使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起诉和撤诉是否发生
本项是关于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事由的规定。关于“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含义,主要包括:(1)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是指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不予审理并拒绝作出裁判的情形。无救济即无权利,遗漏诉讼请求实际上是对当事人受到侵害的权利不予救济,致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不能实现民事诉讼定争止分的目的。因此对于当事人起诉所主张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一一作出裁判,不能遗漏,做
同一案件事实经民事审结执行完毕后又被刑事追诉如何处理‖大竹县律师【案情】被告人张某自2011年2月至2014年11月间,先后多次以公司运营困难、修路投资等虚假理由向多人借款,承诺予以高息返还,金额高达2613499元。其中一个债权人胡某因张某到期不予偿还136651元欠款而诉至法院,经民事审判后法院支持了其诉求,并于2015年3月17日成功执行完毕。本案处理完毕后,张某为躲债而逃至广西,其他债权人
法院通过员工出具的证据认定加班事实。所以员工可以用手机录下加班的录像即可证明存在加班。也可以邀请一起加班的同时作为证人,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一般只要加班是客观存在的,那么肯定就有证据。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劳务派遣工可以通过提供下列凭证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单位的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裁判要点:1.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同时符合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五个条件。一是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早在2001年,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就被公安部认定为卖淫行为。2001年2月28日,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2001年2月28日)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性关系作了广义的解释,不限于异性之间的性交,而包括与性有关的行为;也不限于
裁判要旨由于恶意串通反映出当事人的一种主观心态,而第三人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较大,故恶意串通不能采取“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而应当采纳“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本案债务人将原本计划质押给债权人的股票,在债权人起诉前另外质押给了关联第三方并先行办理了登记,使债务人客观上达到了转移财产的目的,且债务人与第三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具有恶意串通的利益基础,故法院确信债务人和关联第三
民事伪造证据的认定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民事转刑事的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碍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罪的逻辑构造为: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由此可见,诈骗罪成立的起点是欺骗行为,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是否实施了此类行为,系认定构成诈骗犯罪的关键,不具备这一特征的,不能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因此,正确理解“虚构
民事案件如何转为刑事案件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
法律分析应这样认定民事欺诈案的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证人在
1、不可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