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员工工伤的钱如何做账
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在报销工伤赔偿的时候应该记为应付职工薪酬,在月末应该记为管理费用,在工伤期间赔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生活费,误工费等,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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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的收款怎么做账生育津贴是要给员工的,但是这个期间的工资单位应该不用负担,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相当于是员工的工资,所以单位如果没给该员工上生育保险,那么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还是要按正常出勤发;给员工上了生育保险的,社保才给付生育津贴,单位就可以把这部分钱按工资给员工。公司如果又发工资又给津贴一定是福利待遇比较好,小公司就不会。收到时做: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XX(生育津贴)给员
农民工受伤赔付的款如何做账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
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工伤发生的时候,有的公司就想着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直接找借口把员工开除了,不管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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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入账是根据准则及企业会计的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的。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可以记为“借”中的其它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贷”则是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如果是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的时候,“借”是银行存款或者现金,“贷”是其他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
公司员工工伤丧葬费如何做账 员工丧葬费应属福利费,应付福利费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再按工资的14%提取,可以在职工薪酬据实列支 发给员工丧葬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按受益对象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或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
可能存在障碍,建议协商处理
工伤报销的钱多久到账 首先你的确定公司以向劳动局申请报销,正常来说都需要一个月。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
补交的增值税及滞纳金罚款怎么做账?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1、计算应补缴增值税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实际补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3、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非单位员工的火车票可以做账吗 根据税法规定,差旅费是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员工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出差支出,客户机票费用不属于你公司差旅费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企业为非本企业员工报销差旅费用,该项费用如果与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无关,应确定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项费用如果属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费用,而非支付的个人所得,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
1、只有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企业所得税前才能扣除。但“特殊工种”不是财税概念,纳税实践中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特殊工种允许职工提前退休,因此有非常详细的具体特殊工种明细及具体文件)中的规定。建议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就贵公司实际工种问题进行沟通确认。 2、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
一般纳税人收到普通发票,如果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借:原材料(发票总金额-发票总金额×扣除率1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总金额×扣除率13%)贷:银行存款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
收到货物就要入账,销售后也就相应下账;收到发票后,将收到货物时所做的分录冲红,重新做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单位购买电脑属于固定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财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电脑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单位购买电脑,款已付,发票未收到,财务处理为:借:预付账款(未设置本科目,可通过应付账款借方体现)贷:银行存款等在发票到达后财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电脑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一、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怎么做账的月末先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次月扣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
社会保险机构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通过公司转付。 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转入公司账户还是职工工人账户,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各地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 实践中,转入公司账户转付与直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均有,除伤残津贴之外,一般转入公司账户转付的较多,这主要是考虑到有利于公司收回垫付的医疗等费用。
当月开的票当月冲红字发票了,如何做账呢?1、退回冲红: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2、以前销售时: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