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人是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其商标专用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临时措施。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人,比如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商标专用权的合法继承人等。与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临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1、根据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处20-200元的罚款,不记分;2、“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停下等人,有
要看借款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法解释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最新答复是怎样的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此次最高院办公厅对“修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答复,对于各地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践中起了新的指导性作用,旨在纠偏法院对第24条简单机械地适用,梳理后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宣布,废止了其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实施以来发布过的四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同时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劳动争议新解释一》)。从形式上看,最高人民法院此番“废四立一”,似乎是废止了四个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解释是什么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
1.一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是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的批准权限;三是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四、其他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1.《民法典》第577条概括规定了违约责任,确认了非违约方在另一方违约后所享有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救济权。基于合同关系,权利人享有请求义务人履行或给付。在主张违约责任的民事纠纷中,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常常成为司法实务中的争论焦点。对此应当依照规范说之法教义,并结合《民法典》相关规范的法解释学分析予以体系性解决。就合同履行请求权案件而言,“合同的成立”为请求原因,而“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司法解释是法律只能适用于颁布生效之后期间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对于颁布之前发生的情形并不适用。法不追溯及既往原则表现在从旧原则以及从旧兼从轻原则。 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司法解释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司法解释是要求法律只能适用于它颁布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不能适用于它颁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 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理由是:法律效力发生于法律实施以后,必须是法律生效后的
不可抗力是指哪些情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地震、海啸、洪涝、干旱等天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社会事件,交通肇事、犯罪侵害等人为事故。
非法釆矿罪的司法解释非法釆矿罪的司法解释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非法釆矿罪的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
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对方既有同意的表现,又有不同意的表现。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即认定为对方是同意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人不构成强奸罪。但如果是“推”为主,在发生性行为时,对方是不同意的,行为人涉嫌强奸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关于送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在其中对于送达有所规定,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
我们知道刑法的具体条例是有很多的,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就不是很清楚,只有专业的人员才会有一定了解,那么对于刑法第266条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是什么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内容如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本案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罚金是诈骗数额的1-5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串通投标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
一、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