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可以以“口粮田”和“责任田”为由收回承包地吗?
“口粮田”和“责任田”不能成为收回承包地的借口。“两田制”最早发起于山东省平度市的农村,这种制度虽然一度给了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但是也损害了不少农民的利益。
1997年后我国中央政府不提倡实行“两田制”,地方政府也逐渐整顿“两田制”,现在口粮田、责任田已经合二为一。对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村委会不能以“口粮田”和“责任田”为由收回承包地进而搞招标承包。这种行为不但违背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自愿原则,也会损害农民土地生产的积极性,村委会在实施此种行为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共同共有房屋继承办法是还在世的共有人的份额刨除,剩下份额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依法继承。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
执行中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随时可以以物抵债,不受第二次流拍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正常理由的
法律分析:在农村之中,很多大学生在考入大学后,户口也就随之迁入了就读学校,那么户籍迁走之后,其相应的土地承包份额是否应该被收回,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土地是农村的重要生产资料,这是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国家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村的学生考上高校,由于学校户籍管理的需要,将户籍迁入就读学校,只是一种管理上的需要,并不表明其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无法依靠自身解决其生活
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六条第一款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通常没有权利1.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2.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假设有子女N人,父母其中一人去世后(假设父母的父母此前已经死亡),那么另一方
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如果农民是属于举家全部将户口迁出农村的话,承包地就可能会被回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
你好:可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保人死亡,在承包期限内同户籍其他近亲属可以继续承包。鉴于“单身”户,推定其没有其他亲属,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
1、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方单位应收回发包的耕地。2、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村民弃耕抛荒情形下,承包地如何处理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中规定了承包方的三种法定义务,其中第(三)项义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而《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芫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
最高法: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吗?需要履行什么审批程序?在实践中,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一般需要由行政机关实施征收,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这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实施的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是代表国家进行征收与补偿的法定行政机关。但,一些 被征收人遇到由村委会通过收回宅基地的方式进行的拆迁项目,这个符合法律规定吗?最高法: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吗?需要履行什么审批程序?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最高法
涉及商用需要相应的执照范围和食品生产许可
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除非用人单位系特殊岗位,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劳动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只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因此,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
直接回收恐怕不现实,如与对方协商无果,可以直接起诉,让对方支付房款或者返还房屋,但是还是要看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毕竟合同是对双方都有拘束力的,望您慎重,如有意向,可以当面咨询!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可以证明父子关系。在证明父子关系时,无法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的,可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独生子女证上的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
法律分析:以公司名义是可以买商品房的。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
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小孩的名字。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应当明确记载监护人与该未成年人的父子或母子直接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通过报警或者诉讼解决问题
立三等功退休后没有优待。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在退休时给予提高退休费的待遇,已经不再执行,改为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
首先要区分是单位公房还是个人有产权的产权房。产权属于单位的单位公房,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公房出售的福利房,此类房是能够取得房产证的。因此单位福利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