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2010〕90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农委区北部办关于海淀区北部地区宅基地
腾退安置及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区农委、区北部办制定了《关于海淀区北部地区宅基地腾退安置及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海淀区北部地区宅基地腾退安置
及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
(海淀区农委、海淀区北部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北部地区开发建设体制的意见》要求,现就北部地区宅基地腾退安置及补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西北旺镇(北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带范围除外)、温泉镇、苏家坨镇、上庄镇按照本指导意见,以镇属开发公司为实施主体,组织开展宅基地腾退安置及补偿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业集群、城乡统筹”的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核心区的战略部署,通过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海淀北部地区部分)规划(2010-2020)》,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
具体安排:
2010年完成规划调整,制定相关政策,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启动定向安置房建设;2011—2012年基本完成先行启动区范围内村庄的宅基地腾退和定向安置房建设;
2013—2014年基本完成先行启动区周边村庄的宅基地腾退安置和定向安置房建设;2015年启动其他村庄的宅基地腾退安置和定向安置房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加强统筹和协调
根据北部地区规划的村民住宅用房指标总量,核定各镇定向安置用房指标数量;充分考虑不同时期的宅基地审批政策,结合村民宅基地面积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四镇开展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工作。
北部四镇根据区政府相关政策,确定各村定向安置用房建设位置和建筑面积,规范安置补偿标准,建立镇村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安置补偿具体任务。
(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各镇要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各行政村在区、镇相关部门指导下,依据各镇编制的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村的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组织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审议,发布腾退公告、订立腾退补偿安置协议、认定宅基地腾退主体资格和房屋权属等工作。
(三)充分保障村民利益
督促征地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占地补偿价款,完善就业促进政策和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加大对北部地区投入力度,建立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在北部发展中的利益同步共享机制,增加和稳定农民长期收益。
各镇应引导村民在安置补偿中既要保护自身利益,更要关注在发展镇村经济以及集体产业用地开发建设中发展自身利益,并通过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自身利益。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协调各镇之间、各村之间在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工作中,保持基本政策的一致性。各镇、村制订的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都应当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后施行,并由镇政府报区北部办备案。
四、民主程序
(一)召开镇人大代表会议
各镇在开展宅基地腾退安置工作前,应根据北部地区规划及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明确腾退安置补偿标准、迁村并点及集体产业用地建设规划、村庄集体土地腾退及定向安置房建设时序、农民社会保障及劳动力就业、建设资金筹集及平衡办法等内容,并召开镇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
各村根据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实施细则,经过村党支部(总支)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商议,召开村党员会议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三)成立村腾退工作民主评议小组
正式启动腾退工作前,各行政村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5-7名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腾退民主评议小组。
腾退民主评议小组在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领导下,负责认定宅基地腾退主体资格、无审批文件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面积、住房困难村民,当村民对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安置对象有疑义时,可以提请腾退民主评议小组决策。
(四)成立腾退工作监督小组
腾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镇政府及行政村选派的专业人员担任。腾退工作监督小组可不定期抽查腾退安置补偿协议、村民房屋评估报告等文件,负责对腾退过程中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本意见和实施细则规范操作,以及对定向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房屋质量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
五、腾退安置与补偿标准
(一)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在不超过现状宅基地面积的前提下,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以确权证明或其他批准文件为准,对于无法提供宅基地证明或批准文件的,由村腾退民主评议小组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1989年第39号)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二)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以宅基地及房屋审批证件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宅基地及房屋审批证件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房屋建筑面积认定。
对于不能提供有效宅基地、房屋审批证件以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房屋,但确由被腾退人长期自住的,经村腾退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且公示无异议后,可按上述规定认定的宅基地范围内一层房屋确定建筑面积。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房屋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三)安置补偿标准
1.宅基地腾退安置及补偿标准。宅基地腾退安置以宅院为单位,采取宅基地置换定向安置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的宅基地面积等于或小于0.4亩的,按照宅基地面积1:1置换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积;
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大于0.4亩的,0.4亩以内的宅基地面积1:1置换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当地定向安置房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2.其他补偿补助标准。对认定的被腾退房屋按照《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拆管字808号),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
对被腾退人在规定的腾退期限届满前腾退的,以宅院为单位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及工程配合奖励费;对被腾退人按照市场价给予搬家补助费及空调、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移装费;
被腾退人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被腾退人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提供的定向安置房不是现房的,可以参照当地的房租水平为被腾退人提供周转补助,并对置换的定向安置房给予装修补助。
(四)安置对象的认定
定向安置房的安置对象原则上为被腾退宅基地房屋的产权人及其户口在本址的共居直系亲属,户口虽在本址,但未在本址长期居住或与房屋产权人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作为安置对象。
具体认定办法由各镇在制订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予以确定。
(五)其他规定
定向安置房产权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腾退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经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行腾退置换。
对于住房困难户,各镇在制订宅基地腾退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认定标准及安置办法,安置对象须经村腾退工作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各行政村范围内非宅基地房屋的腾退,由各镇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各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北部四镇及各行政村应当通过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有关宅基地腾退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本指导意见由区农委负责解释。
主题词:城乡建设 意见 通知
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
安置人口的认定本方案所称的安置人口,是指在腾退公告发布时,被腾退人及其户口在本址的共居直系亲属,且包括户口不在本址的直系亲属(服刑人员、服役军人、上学子女、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儿等)以及其他应予安置的人员。不包括:空挂户、在本市享受过政策性住房配租配售、在本市其他征收、搬迁腾退项目中享受过安置政策人员。经认定的安置人口,应在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中予以登记,同一人作为安置人口只能认定一次。在腾退公告发布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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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
市区拆迁范围:合肥市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辅助费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内的标准来执行小庙镇征地补偿综合标准有78500元/亩1.蜀山西部新城总占地面积1520亩在总面积280平方公里的蜀山西部新城中,引江济淮工程安置点总占地面积为1520亩,建筑面积为150.7万㎡。同时西部新城与高新区、蜀山中心城区链接紧密,362亩的市政道路用地让区域交通更方便。2.小庙镇内引江济淮
引江*淮工程共涉及合肥肥西、长丰、庐江、巢湖、蜀山、包河、高新、经开等8个县市、开发区共有近100个行政村、社区待拆迁,具体涉及到的区域如下:引江*淮合肥段将安置移民数近6万人,也就是说这6万人的身价将暴涨未来将成“拆一代”或“爆发户”快看看你家拆迁补偿有多少?合肥市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辅助费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内的标准来执行小庙镇征地补偿综合标准有78500元/亩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者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2、搬迁周转补偿费,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其自找的临时住处,以应对应拆迁导致的居住问题,周转补偿费一般是以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档,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每月给予的补贴。3、奖励性的补偿费,一般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的
据了解,引江济淮工程共涉及合肥肥西、长丰、庐江、巢湖、蜀山、包河、高新、经开等8个县市、开发区共有近100个行政村、社区待拆迁具体涉及到的区域如下:其中肥西县拆迁补偿标准肥西县青(种)补偿费标准肥西房屋装潢、附着物补偿标准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挺进路-大郑村、三里庄村西侧村界以南-开元大道-三一五省道-云红街道办事处西侧镇界-阜盛路-汇源大街-马颊沟-枣城大街-跃马河-汇源大街所围成的封闭区域。补偿标准:区片价:54000元/亩;基本农田:64800元/亩;建设用地:54000元/亩;未利用地:43200元/亩。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除一类区片外的范围。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
巢湖市征地范围及拆迁补偿标准:巢湖市青(种)苗补偿标准巢湖市棚架、窖池类补偿标准巢湖市木材、围墙、路面类补偿标准篱笆墙、水井、简易搭盖类补偿标准题巢湖坟墓迁移、公共设施补偿标准巢湖市房屋装潢、附着物补偿标准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一、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海淀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区北部办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上庄镇上庄村行政区域内,实施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腾退,并对被腾退人进行安置或补偿的,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腾退人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被腾退人进行腾退、安置、补偿。被腾退人应当在规定的腾退期限内完成腾退。
导读:在各历史文化名城中,有一种近似于拆迁、征收的“文物保护单位腾退”时有发生,即当地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现象予以腾退整治,进而恢复文物保护单位原状并予以建设博物馆、纪念馆等再利用的腾退形式。那么,当被腾退人面临这种形式的腾退项目时,又是否有获取补偿安置的权利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简要解析这一问题……
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为保障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住宅房屋腾退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腾退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 户口及人口的认定 (一)自发布黑桥村、南皋村腾退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本村户籍迁入和分户手续。下列人员除外: 1、持有崔各庄乡黑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密云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密云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非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第一部分 住宅腾退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云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棚户区改
关于西城自愿腾退怎么安置,具体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西城自愿腾退安置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换租,一并支付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法律咨询解答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居民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
一、什么是“腾退”?腾退即协议搬迁、协议搬离。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上进行的由被腾退人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以后,村委会将被腾退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收回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腾退”的根本目的在于快速实现征收,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它是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项目的不同规模
西城自愿腾退安置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换租,一并支付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
一、什么是“腾退”?腾退即协议搬迁、协议搬离。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上进行的由被腾退人与村委会、开发商签订腾退安置补偿协议以后,村委会将被腾退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收回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腾退”的根本目的在于快速实现征收,进行土地储备或建设,它是一种变相的拆迁或征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项目的不同规模
西城自愿腾退安置可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换租,一并支付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