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此处特指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可以免税。除了二手车,自然人销售哪些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呢?免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一、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物品的范畴
从政策设立的初衷,自然人将自己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销售,例如将二手车、家电、衣服等出售,通常情况下金额较低交易发生也不频繁,给予了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刚提到的二手车、家电、衣服等生活资料,显然可判定属于增值税免税范畴,但是在实务中,还有一些特殊的物品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1. 贵重首饰、价值较高的书画、古董家具等
自然人将自己拥有的价值高的、具有投资价值的物品销售,如果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交易,购买方不需要发票入账,实务中目前很少去追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若是购买方是企业,需要取得发票入账,销售方作为自然人只能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此时是否可以开出免税发票,实务中各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
对于具有投资与使用价值双重属性的产品,实务中较难判定,而文件中也并未对“物品”的价值做出明确的列举,争取按照免税开具发票。
2. 自然人拥有的机器设备、货物
自然人将自己持有的机器设备、购进的货物销售,购入时是为了经营,不是满足自然人的使用需求,例如自然人购买挖掘机、运输车辆,或者自然人购进货物再进行转售,此时不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此,我们可以参考一下甘肃省税务局对自然人使用过物品免税等有关增值税政策答复。
免征增值税的物品,是指日常生活中应用的东西,即属于生活资料,而生产资料不包括在内。鉴于挖掘机属于生产资料,因此其他个人销售挖掘机应一律征收增值税。
同时,对我省税务机关办理该免税业务提供的资料明确为:其他个人在办理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事项时,只需要书面申明“该物品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即可办理免税代开发票等涉税事宜。
甘肃省的答复将物品分为两类: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可以免税,生产资料不可以享受免税。符合条件的免税业务,只需要书面申请即可开具免税发票。
目前,随着各类平台经济的发展,很多人会选择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转售物品,转售的物品中,确实是有店主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但也有从其他平台购进后转售的货物。
从征管角度,很难去证明和区分,哪些属于店主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哪些是购进后直接销售的,故目前还暂未对该领域加强监管。
对于日交易金额不大,低于增值税起征点的,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对于交易金额大,实际就是利用二手交易平台进行货物销售的,是不属于增值税免税范畴,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二、发票开具问题
上文已经提到,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符合免税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在税务局代开免税发票。
二手车销售,涉及到车辆过户,需要转让方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除增值税,对于购买方来说,从自然人手中购进使用过的物品,还需要注意个税的代扣代缴义务。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大多数情况是折价销售,此时没有所得不需要缴纳自然人所得税;
但若是溢价销售,产生所得的话,需要购买方按照财产所得所得项目,按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确定财产原值)×20%代扣代缴个税。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否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此处特指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可以免税。除了二手车,自然人销售哪些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呢?免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一、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购买该固定资产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减税的,可以按照征收率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也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时按照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纳税人没有抵扣的,应当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
答: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有:1、《借款协议》;2、放款记录;3、短信及电话催收记录;4、第三方支付公司盖章的放款凭证;5、代付服务协议和委托书;6、债权转让通知;7、居间方后台记录;8、其他合同或者记录。一、起诉工程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起诉工程纠纷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3、工程预、决算报告;4、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问题,财税〔2013〕37号文件没有新的规定。下面通过一个实例来看一下小规模纳税
税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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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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