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解读一本人从事暖通设计十多年,根据新的标准及结合工程实际对标准进行解读,与大家共同探讨,缺乏之处往指正。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下文中简称为?标准?。20812.1?标准?中的第2条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
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解读:当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时需满足前室的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送风口设置在顶部是想形成风幕隔断烟气,设在在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是想通过送风阻止烟气侵入前室,这个前室入口是指从走道或房间进入前室的那个口,而不是从前室进入楼梯间那个口,这个住宅较难满足,一方面有的住宅开向前室的门多,另一方面住宅层高小于3m而不能设置顶送式风口,所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楼梯间也需加压送风。
2.?标准?
3.
1.4建筑地下局部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这条有别于之前的做法,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在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墙上加余压阀的做法不适用于地下了。因此强调了地下部分的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也需加压送风。
3.?标准?中的第1条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住宅的前室一般是一个以上的户门不满足此条,所以前室也得加压送风而不能采用之前的通过余压阀向前室送风。
4.?标准?中的第2条和第3条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解读:以下列图这种做法均不适用于以上两条,即不能采用通过余压阀向前室送风,这样就增加了竖井面积。
5.?标准?
3.
1.6中的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面积不小于
1.2川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解读:这个比之前标准更细化了,只有地下一层的楼梯间可采用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就不需要做机械加压送风来防烟了,门或窗面积不小于
1.2讥
6.?标准?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标准第5.
1.3条规定。解读:楼梯间的风口之前有的做成自垂百叶风口,这个阻力较大而且不能调节风量,造成送风不均匀,影响防烟效果,经过实践发现还是得做成常开风口适宜,风口为双层百叶或带风量调节阀的单层百叶。
前室?标准?要求做成常闭风口那对于只有三层及以下的前室能否做成常开百叶风口呢?笔者认为常开百叶风口没有手动开启功能这样就不符合?标准?和
5.
1.3中的要求。
7.?标准?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
1.0川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川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距不大于3层。
解读:这条要求最高部位设置不小于
1.0川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是为了防止其他窗户排烟失效而设置的最后一道保障,主要是针对地上楼梯间,地下楼梯间参照?标准?
3.
1.6条。
8.?标准?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
1.3.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解读:电动开启装置主要是本钱高且接入消防系统控制较复杂,目前市场上手动开窗装置技术成熟且本钱低,?标准?要求设置手动开启装置符合实际需要,施工图中需注明手动开启装置的设置高度。
9.?标准?建筑高度大于100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解读:对于住宅建筑地上30多层地下三层的系统需要地上地下分设加压送风系统,方案阶段需考虑屋面送风机房面积,屋面设备用房面积超过屋面面积的就要计入建筑层数。
1.?标准?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解读:这条是为了在?标准?要求加压风机设机房后防止有的为了省机房和竖井面积会把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加压送风系统合并。
1.1?标准?33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
2.送风量应按计算值或本标准第3.4.2条规定的送风量增加20
3.加压送风口不宜设在影响人员疏散的部位。解读:满足本条要求的楼梯间可屋面或地下设加压风机房,直接送到楼梯间,但风量需增加而且需考虑送风口最好别影响人员疏散。
1.2?标准?
3.3.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局部与地下局部,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局部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按本标准第3.4.5条的规定分别计算地上、地下部分的加压送风量,相加后作为共用加压送风系统风量;
2.应采取有效措施分别满足地上、地下局部的送风量的要求。解读:住宅建筑地下大都为储藏室,不满足此条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要求,地上地下需分别设置独立的加压送风系统,对于公建满足地下局部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需叠加且风口采用双层百叶或带调节阀的单层百叶。
1.3?标准?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送风机应设在专用机房内,送风机房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的规定。
解读:本次要求送风机设机房是为防止风机被风吹日晒而延长风机使用年限,建议设在系统下部是为了防止屋面风机又吸入烟气,设在机房后风管靠墙部位设70C防火阀即满足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的要求,送风机房可与除排烟风机外的其他风机如平时用的送风机、排风机或空调机合用机房。
风机从窗井或机房外墙吸取风均理解为直通室外,住宅建筑需注意窗井的其他层应设固定窗或封闭,防止烟气进入该窗井。本次给出了进风口与排风口的间距的具体数值在设计时就有了依据。
1.4?标准?
3.3.6加压送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直灌式加压送风方式外,楼梯间宜没个2层3层设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2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解读:本条给出了加压送风口的具体要求,风口的尺寸每隔2层或3层设比每隔一层的大,像地下可以每层设或隔一层设;
地下或多层建筑的前室不能设常开式百叶风口。风口风速计算时可不考虑百叶遮挡,即风口面积不乘以百叶遮挡系数。
1.5?标准?
3.3.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43的规定。
解读:本条明确了加压送风不能采用土建风道,采用金属风道需考虑安装操作空间,金属风道与剪力墙间距不能小于100mm,后砌的井壁可间距为50mm,此条增大了竖井尺寸。
1.6?标准?
3.3.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以下规定: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h;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5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h。解读:?标准?提出对管道耐火极限的要求,根据目前资料不低于
1.0h的耐火极限只有采用防火风管,详见图集?防排烟系统设备及附件选用与安装?07K103-2附录
1.7?标准?
3.3.10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且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解读:加压送风系统如果有可开启的外窗在加压时有可能所加的风从窗户泄出,影响防烟效果,百叶窗是不应设置。
1.8?标准?
3.3.11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川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川的固定窗。
解读:此条改动较大相对于老标准,有核心筒的楼梯间需伸至屋面或设天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也需设固定窗,这条是针对地上建筑,地下的可以不设。
1.9?标准?
3.4.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
1.2倍。解读:风口和风管尺寸按计算风量计算,选风机按设计风量。
20?标准?
4.
4.12第3款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川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4.
6.3条第3款计算。?标准?
4.
6.3条第三款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川的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
解读:当住宅的地下为每个面积小于50川的储藏室时,可以走道两端侧开面积不小于2川的自然排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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