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该房屋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则该房屋即使未过户,也属于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只要房屋是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即使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该房产。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另一方但未办理过户是否能排除执行 关键词:离婚协议 房产 变更 恶意串通 未办理房权过户 执行 1.付某诉吕某、刘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争房屋是原告付某与第三人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系争房屋应属原告与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
一、民法典中占用公共面积是否属于相邻权民法典规定,相邻权是指两个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所以占用公共面积不属于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
一、民法典中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争议民法典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争议没有规定。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
一、房产证未办理产权是否属于业主此类人群亦应具备业主身份。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受人在已经合法占有使用专有部分的情况下,仍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情形大量存在,如果仅以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作为界定业主身份的标准,将与现实生活产生冲突,并有可能对前述人群应当享有的权利造成损害。《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1、房屋继承过户是属于遗产继承纠纷。2、房屋继承人因房产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的问题属于房屋继承纠纷。比如,继承人之间对房屋过户给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纠纷就出现了,这种纠纷就属于遗产继承纠纷。3、但如果是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出现了和相关行政单位的作为、过户税费交付问题等引起的纠纷就不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
一、关键词继承纠纷,抚恤金,遗产范围二、裁判要旨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死者死亡后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无权擅自对抚恤金进行处分。三、案情简介2001年4月,张先生订立遗嘱,声明身后抚恤金归现任妻子一人所有,其他亲属无权领取,并对名下财产进行分割。2020年3月12日,张先生因病去世。同年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同时具备四种情形才能排除强制执行,即:“(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前三个条件比较客观,而最后一个条件“非因买受人自身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规装修属于解除合同的条件,则不能依据这个解除合同。
一、民法典中兄弟可以将房子进行遗产过户吗可以的,但是需要去进行继承公证,公证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
二手车市场一直非常火热,然后在二手车交易中,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会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本文就将对买卖二手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此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进行阐述。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出卖人已将车转让并交付予买受人但未办理登
1、如因对方出现不确定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首先要准确判断问题原因,及时固定证据,做好录音录像,随着事态发展必要时提起相关诉讼,诉讼建议做好财产保全,免得出现执行难问题。2、如因我方出现不确定因素,要慎重处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与对方沟通时避开违约情形,如处理不当,对方是有理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主要违约责任等各项损失的。3、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比较方便灵活,但是,协商的解决方案不具强制
一、民法典中房屋楼顶漏水是否物业处理民法典规定,房屋楼顶出现漏水的,可以找物业公司处理,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找施工单位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
一、民法典中农村房过户给子女需什么手续民法典规定,农村房屋过户给子女,需要准备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产权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一、民法典中子女房产过户父母需要缴纳契税吗子女房屋过户给父母时,如果赠与过户的,需要缴纳契税,如果以继承方式过户的,不需要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是一人一半。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协商一致,不一人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
一、民法典中房屋拍卖后是否还有居住权房屋拍卖后,如果房屋在拍卖前已经设立了居住权,并且在居住权期限内的,房屋具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 
关于生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不算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死亡时已抄经灭失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
一、民法典中破坏军婚女方是否犯罪要看具体的情形;如果是女方和男方自愿发生的关系,那么就男女双方都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259条的规定处罚。如果男方强迫女方发生的关系,那么就应该按照破坏军婚和强奸罪一起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我是某民间借贷案件的借款人赵某某,我借了别人300多万,但我知道对方实际是职业放贷人,他借款给我时就跟我说钱不是他的,也是从别人处筹集回来的,也有资金成本。后来我还不起本息被他起诉了,我当庭向法官提出原告是职业放贷人而且出借的款项不是自有资金,但法官没仔细审查这些事实就判我败诉了。我能以法官没有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为由,要求再审吗?但我没有实质性证据,这样再审能有希望
丧葬费我们都知道就是职工在死亡或者因工残疾退职后死亡时,所产生的一次性费用,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就有疑问,想知道丧葬费属不属于遗产,能不能继承呢?接下来就看看吴丁亚律师整理的关于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的相关内容。 一、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丧葬费不属于公民死亡之后遗留的合法财产,即不是遗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公民死亡之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是生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