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键词
继承纠纷,抚恤金,遗产范围
二、裁判要旨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死者死亡后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
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无权擅自对抚恤金进行处分。
三、案情简介
2001年4月,张先生订立遗嘱,声明身后抚恤金归现任妻子一人所有,其他亲属无权领取,并对名下财产进行分割。2020年3月12日,张先生因病去世。
同年8月12日,张先生生前单位出具证明,张先生抚恤金数额为186483.24元。张先生与前妻所生两个孩子知悉后,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抚恤金数额。
四、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张先生现任妻子分得抚恤金数额40%,剩余两名继承人各分得30%。
五、律师观点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立遗嘱人生前无权通过立遗嘱形式决定死亡抚恤金分配。截止2021年5月10日,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为弘扬尊老敬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实务中,大多数裁判观点主要从死者生前与各近亲属关系、以更需要被照顾和扶养的亲属、补偿生前对死者多尽赡养义务的亲属及兼顾其他亲属原则进行分配。
本案中,张先生现任妻子主要与死者在一起时间较长,生前对张先生尽主要赡养义务,并且现在年龄较大,需要抚恤金生活,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张先生现任妻子分割40%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提醒: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几种形式,建议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一定慎重,保证遗嘱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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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通过遗嘱进行分配;2,抚恤金如果有针对特定人员的,包括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给予的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3,扣除针对特别人员的费用后,抚恤金中的剩余部分,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
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三点不同: (1)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个人所有的于死之后留下的财产。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而抚恤金只能是金钱。 (2)发放抚恤金的目的,在于抚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如果各近亲属之间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有规定抚恤金的给付对象,则按规定分配抚恤金;如果没规定给付对象,则应属于各近亲属共有抚恤金。如果各近亲属之间对抚恤金的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1、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
一、关键词继承纠纷,抚恤金,如何分配二、案情简介1989年8月22日,张女士与付先生登记结婚,付先生婚前育有一子一女。2019年4月1日,付先生因病去世。付先生去世后未留遗嘱,据张女士向付先生工作单位咨询,付先生的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180525.23元,目前张女士已年满88周岁,因抚恤金如何分割,张女士与付先生生前两名子女达不成一致,因张女士急需抚恤金看病维持生计。四、律师行动河南蓝锐律师事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故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不算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死亡时已抄经灭失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这种是父母赠与,是儿子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另: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只要该房屋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则该房屋即使未过户,也属于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只要房屋是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即使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该房产。
1、房屋继承过户是属于遗产继承纠纷。2、房屋继承人因房产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的问题属于房屋继承纠纷。比如,继承人之间对房屋过户给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纠纷就出现了,这种纠纷就属于遗产继承纠纷。3、但如果是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过程中出现了和相关行政单位的作为、过户税费交付问题等引起的纠纷就不属于遗产继承纠纷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
在当前社会中,城市化建设的发展离不开老旧房屋的拆迁和新建筑的修建,而拆迁一般会给予当地百姓一定的补偿。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网友咨询: 房屋拆迁补助,是否属于遗产? 律师解答: 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临时过渡安置业补助款、搬迁补助款、搬迁进度奖励、购房补助是因房屋被征收,由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各项补助和奖励,因
一、关键词委托合同纠纷,打印遗嘱,见证人二、裁判要旨经律师见证的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被确认无效,致使遗嘱受益人蒙受经济损失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三、案情简介2001年,王先生委托某律所办理遗嘱一事,想去世后将自己名下房屋由大儿子所有,某律所指派张律师办理,张律师一人在打印的遗嘱页签名,王先生签名。2002年12月9日,王先生去世,王先生继承人因遗产事宜发生纠纷
你好,不属于你姐的个人财产,但是存在被她使用和转移的风险,建议协商处理。还有什么问题吗,也可以联系我。
没有赡养父母,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的答案不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1)你父母是否留有合法遗嘱或遗赠; 2)你父母是否与别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 3)如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是否还有遗嘱及遗赠协议未处理财产等。 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丈夫用妻子的车抵押是否合法要看车主是否同意。 1、如果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不经过妻子的同意的情况下,丈夫私自抵押,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车子完全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丈夫不经对方同意私自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是不合法的。 3、如果车子的抵押经过车辆所有人也就是妻子的同意,抵押合同有效,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然后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结果:1、夫妻一方去世前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前未留有遗嘱的,则去世一方所遗留的个人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及子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
一、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双规是指共产党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对党员采取的"双规"措施不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一定涉嫌犯罪。一、正确认识“双规”:双规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