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是指两处房屋都在乡村的前提下,是不能够的:
1、乡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当事人在乡村已经有一处宅基地及房屋证的前提下,不能再申请该项;
2、在当事人先有乡村房屋证,再在城市购房解决房屋产权登记证(不迁出户口)的前提下,是能够同时拥有两处房屋证的;
3、具体能够结合本人的事实上情况,事先询问户口所在村的村主任等,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限定: 第六十二条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 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许;其中,牵涉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定解决审批手续。 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限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奏效力;未经登记,不发奏效力,但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 依法隶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能够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限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奏效力。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再婚夫妻都有孩子算独生子女吗概念上,“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胞兄弟姐妹,或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因此,婚前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孩子,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独生子女。而按照最新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已经被删除。但是,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二、独生子女的待遇有哪些1、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
一、民法典规定农村户口迁出去了土地还有吗1、首先要了解自己迁出户口迁出之后是否还是农村户口,如果迁出之后依然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对该土地还是有使用权的,可以根据个人想法进行选择,决定是否还继续使用这片土地,还是给国家回收这片土地。2、如果说户口迁出之后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这个时候土地就会被回收,不能够再使用了。因为土地是供农村户口的农民进行耕种使用的,既然已经变为了城市户口,就不能够再继续使用了。二
一、民法典规定迁户口需要户主本人一起办理吗不需要。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
一对夫妻,如果户口是同一属性,原则是不允许立两户的。 但是,男方或者女方结婚后不迁移户口,或者上学、就业等已经立为集体户口或者独立一户的,派出所是不能强制合户的。 已经合户的夫妻,是不允许分户的,除非双方离婚,或者一方迁出。
一、上户口的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二
目前,要求享受村民待遇,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要求征地补偿,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分析:可以,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了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当事人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同
农村一户有两处房子只能办理一本产权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且面积都达到标准的,其中一处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农民有两处宅基地确权如下:1、村民因继承形成一户多宅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对剩余地基进行确权;2、村民一户多宅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进行确权。
一、退休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
你好,前妻户口不迁走的危害很多,但也可以根据规定处理,请参考这个《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
一、民法典规定的维修基金用途有哪些(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对维修基金的具体用途没有作出规定,但应该由物业服务公司公司业主协商确定,并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
一、民法典规定子女户口随迁需要的条件1、未成年子女;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二、子女户口随迁的办理材料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父或母迁入深圳时的批准证明材料;5、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三、子女户口随迁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一、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
一、去世户口注销前需要做哪些1、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2、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3、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
律师解答个人可以有两个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不能是同一个,并且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也不能重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房屋确权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怎么办一、农村房屋确权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如何处理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面积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得宅基地有可能被村集体依法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