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一家加工工厂的技术工人。由于生产量较大,流水线作业,需要工人在指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工厂制定了十分严苛的考勤制度。
工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迟到半小时算旷工一天,同时工厂有权对员工罚款500元。包括李先生在内的员工都知晓这一规章制度规定,虽然他认为工厂罚款的行为不甚合理,但因工厂福利尚可,李先生并没有提出异议。
一日,李先生因路上堵车,迟到半小时。根据工厂的规章制度,工厂对李先生罚款500元。但李先生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迟到,为此工厂就要罚款500元,觉得十分委屈。
于是,李先生向好朋友倾诉此事。李先生的好朋友告诉他,工厂是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即便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罚款,但法律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
因此,李先生有权拒绝工厂罚款的行为。
那么,事实上,单位可否对员工进行罚款呢?
律师说法:
关于企业能否对员工进行罚款,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罚款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当管理手段,并且在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单位对员工罚款有制度依据,因此单位有权罚款;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是由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但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即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理由如下:
1、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
虽然关于罚款的规定可以追溯到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但是,该条例已经于2008年被废止。此后,用人单位直接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就失去了法律依据。
因此,从法律上分析,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2、部分地方性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根据2013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由此可见,虽然在国家层面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罚款,但在地方性法规层面,如广东省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可以说,在广东省,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罚款是十分明确的。
3、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从性质上分析,罚款是一种剥夺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享有行政处罚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显然不属于行政机关,因此也便无法行使行政机关才享有的行政处罚权。
(曾昭绮)
小编支招:具体到本案中,公司其实可以采取另外一个更合理的方法来达到惩罚劳动者的目的。比如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如员工当月有迟到的行为,当月的绩效奖金按照80%发放或者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这样的规定显然比迟到扣钱更具有合理性,也更有可能被司法机关所认可。
李先生是一家加工工厂的技术工人。由于生产量较大,流水线作业,需要工人在指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工厂制定了十分严苛的考勤制度。工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迟到半小时算旷工一天,同时工厂有权对员工罚款500元。包括李先生在内的员工都知晓这一规章制度规定,虽然他认为工厂罚款的行为不甚合理,但因工厂福利尚可,李先生并没有提出异议。 一日,李先生因路上堵车,迟到半小时。根据工厂的规章制度,工厂对李先生罚款500
一、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从工资里扣吗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无论金额多少。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违反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
一、是否合法:1、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2、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3、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同意,如果是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况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等相关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但如果是属于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之下,那么辞退的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可罚款,上班迟到、缺勤、不服从领导工作等行为出现时,公司会给与罚款的处罚,金额不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员工受工伤,单位不赔偿还要对员工罚款的,不合法。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赔偿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级工伤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但如果没有为员工参保的,则还要依法赔偿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
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中,用人单位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说是不给工资、少给工资、要求承担损失等):【1】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如未按规定提前申请辞职,未交接好工作,违反保密义务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以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劳动者严重违反
我们平时在工作中,往往会有惩罚和奖励的制度,往往员工在做的不好的时候,就会面临一些罚款等处罚,对于劳动者来说当然是很不愿意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公司对员工罚款不合法。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现金罚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无故对员工作出了现金罚款,那么员工可
绩效考核时因劳动者不达标而扣工资是合法的,但是扣除的数额也必须合理。当劳动者按单位的规定完成绩效任务时,单位需要向其发放绩效工资;没按规定完成的,可以合理地扣除部分绩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有效;但是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双方需要签订两份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合同文本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
※如因用人单位的主观要求而变更工作地点超出合理范围的需要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时,首先要看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有些用人单位以为只要工作地点约定得宽泛一点,在约定范围内调整工作地点应当就是合法合理,劳动者必须遵守。广东省高院的(2015)粤高法民申字第335-34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劳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被欺诈、胁迫或被用人单位乘人之危的情形,所以将工作地点约定“全国”是合法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这并不违法。 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
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 罚款属于公权利,公权利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只有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并且罚款时必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钱也是需要交到制定银行的,不是罚款人直接收取。 企业作为一个民事主体,他与员工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它当然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实践当中很多企业都规定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其实这些做法都是不合法的。因为员工的行为给公司造
有权,事业单位可以订立规章制度,如果职工违反了规章制度,可以进行适当罚款处罚。但单位订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有权,事业单位可以订立规章制度,如果职工违反了规章制度,可以进行适当罚款处罚。但单位订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公司对员工罚款一般是不合法。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六条: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 公司对员工罚款一般是不合法。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
1、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单位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家单位的员工(不同一个人)参加同一个工程投标,视同串标情况之一。 投标人在开标前都是相对保密的,对各自的投标报价等关键资讯都是商业秘密,如果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家单位的员工(不同一个人)参加同一个工程投标,也就意味着这种保密关系被打破。属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串标情况: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档案由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收取求职人员的押金,可是有的用人单位就无视法律,自行制定土政策,收取部分押金,但必须在合同期满后退还给求职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