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受工伤,单位不赔偿还要对员工罚款的,不合法。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赔偿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级工伤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但如果没有为员工参保的,则还要依法赔偿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看你出的险是否在合同保险责任之内。如果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而保险公司不赔的,可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交通事故理赔期限的问题,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要超过理赔周期。即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理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应得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
劳动者转入原单位投建的新公司的工作视为连续用工,不发生工龄中断。根据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与劳动者续约,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知,工龄越长,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能领取到的经济补偿金越高。
“小时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确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为其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同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的伤被确定为“工伤”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小时工”负担相应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
未交工伤保险也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的鉴定以及后续赔偿问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企业不能辞退,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可以。2.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属于工伤的话,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2、单位如果不给你盖章,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了,自己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以单位未盖章为由不受理的,同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赔偿的主要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费、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务合同工伤一般由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如果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则当事人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若无正当理由的,不能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劳动者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如发生工伤期间的监控视频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有赔偿。在工伤伤残鉴定中,个人申请伤残鉴定和单位申请伤残鉴定的,在赔偿过程中没有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后,可以由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不管是由单位来申请,或者是由职工个人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都会按统一的标准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不会有影响。在有鉴定结论后,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工伤待遇,不会因是单位申请或是个人
1、工伤九级残疾赔偿为8个月的工资,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一次性残疾补助、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伤九级工人主动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1、工地上工伤由包工负责,除包工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2、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1、偷税行为发生五年以后不再追究。2、具体规定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
1、交通事故车主负全责车子有保险,处理方式为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肇事司机赔偿。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起火原因不明,由管理者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如下: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
1、醉驾起诉属于刑事犯罪,醉驾不起诉不属于犯罪。醉驾若不被不起诉,需要有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的等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会被检察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