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某市石油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联营加油站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由石油公司以现金、物资的方式投资,自来水公司以现有划拨的剩余空地及部分地面设施为投资共同组建一加油站,联营双方盈亏共担,联营期限为十年。
而自来水公司作为出资的土地原是划拨用来建设自来水加压站的。1991年12月,经经委、规划等部门批准,加油站开始建设,工程竣工后实际用地面积为920.62㎡,经营期间,联营各方均未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2001年9月,某市国土资源局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为由,对石油公司和自来水公司下达了X土资监罚字[2001]4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920.62㎡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以及非法所得,并按非法所得20%的标准处以罚款。
在决定书末尾载明“……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复议或起诉。”石油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对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认为国土局认定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定性错误,且做出的处罚决定书在法律适用上有以下错误:一是该违法行为已过十周年,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是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剥夺和限制了其申请复议的权利,因此请求复议机关撤销市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目之规定,决定撤销市国土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评析]
“程序正义”的理念正逐渐受到广泛重视,并被纳入到“依法行政”的范畴中来,该案的处理就反映了这一点。在我国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原划拨给自来水公司的土地只能按批准的用途使用。
此外,根据《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出售、联建分成、土地入股分成,以地易物等。
……联建分成是指划拨土地使用者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或物资进行建设,然后分享其成果获收益。……”两公司的联营加油站方式实属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两公司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未依法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其行为还违反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土局的定性是准确的。
同时两公司的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行为是从1991年10月16日开始,至2001年10月16日两公司在合同期限内一直未申请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其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行为并未终止,而是处于连续状态。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此国土局的处罚也没有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复议机关之所以撤销该处罚决定是因为该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从而导致行政处罚无效,因为国土局制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申请人所享有的行政复议期限为十五日,违反了《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法律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是真正的公正,所以复议机关作出撤销该决定书的决定是正确的。
一、基本案情2019年3月18日,被告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原告吴某初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为由,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在x市x街道x村x阀门厂前对原告吴某初作出x6582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对35只(23只为空瓶,12只为充满燃气的实瓶)燃气瓶先行登记保存。在先行登记保存七天期满后,被告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对该35只燃气瓶作出处理决定,并继续控制该35只燃气瓶。后续,被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4、行政复议请求5、事实和理由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8、申请日期(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以下几个区别: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所属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法院。3、审查力度不同。行政复议既审查行为合法性,还审查其是否适当;而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4、审查依据不同。行政复议,
一、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申请: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受理: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有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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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
[案情简介] 甲某就职于某公司,但是但是劳资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9月6日,甲某驾车运货到公司客户,在卸货时货物塌落被砸伤。甲某要求工伤待遇,单位否认甲某是其职工。由于缺乏劳动关系的证据,甲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未被劳动部门接受。无奈之下,甲某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过程中,甲某提供了如下证据:1、送货单二张,上面盖有“企业业务专用章”。2、出入证,工作单位为该企业。3
行政复议醉驾申请的流程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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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行政复议的优缺点肯定是相较于其他制度(行政诉讼)而言,如此的话,行政复议的优点就在于它的救济、监督和效率等方面要优于行政诉讼,而缺点则是公正性方面存在疑问。按说,救济、监督和效率都是行政诉讼所具有或追求的,但是相较而言,复议更有优势(否则行政法领域就不会有两种独立的救济体制)。1.救济更为全面。由于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实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全面审查的原则,其较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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