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出资方是个人还是公司甲乙区别对待。个人以知识产权出资,不存在任何税收。如果是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就可能存在着评估增值的问题。
根据《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南水人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但在中途或到期转让、收回该项资产时,应将转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所取得的收入与该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缴税依据可参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
对于出资形式及要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在认缴制体系下认缴期限系股东需要履行的未来出资义务,属于股东的出资承诺,对债权人是一种预期。但股东在认缴期限尚未届满时即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退出后原股东是否还须承担公司债务?一、瑕疵股权转让中原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价出资时;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相关房地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并要实际交付于被投资公司占有使用,也要办理权属变更于被投资公司名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1)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以知识产权出资后,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某公司以100万元现金及10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现金出资50万元,知识产权评估价100万元,并将产权转给公司。一年后公司申请减资100万元,即未到位的现金50万元,及知识产权同比例减资50万元,会计上将知识产权减资部分放入资本公积。请问这50万元资本公积将来是否可以用于增资 或者50万元资本公积需要转为收入缴税 答:《公司
如果你是公司债权人,可以再诉讼中将股东列为被告,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欠付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诉讼中未能将股东列为被告,可再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每周一问问: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后,是否就没有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答案:否 一、相关规定 + 九民纪要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
未出资股东要退出的方式如下:1、自行退出;2、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除名的股东会决议来对股东进行除名,这也就是常见的股东失权制度;3、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一、股东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方式。作为出资所用的货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定货币也就是人民币。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必然需要用到大量的货币,用来支付公司创
一、实缴出资后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以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未缴纳出资完毕的股东应在未缴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
关于银行存款怎么继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存款发生继承过户时,继承人需要到该储蓄所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的具体程序如下:合法继承人(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构填写继承公证的申请表。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求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声明放弃的继承人在外不便亲自到本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可以到其现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
一、引入 为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公司法确立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及资本不变的三原则,其中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就是资本维持原则的主要体现。抽逃出资,意指股东未经合法程序而取回其出资财产,但依然保留其股东资格并按原有数额持有股权。那么,司法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典型情形呢? 二、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
你好,未出资的股东如果在半路想要退出,撤股,一个途径有三种,一个是找其他的股东来收购自己的股份,一个是进行清算处理,一个是进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知识产权与版权的区别有: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不承担。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怎么妥当最好是找个专业律师代拟
裁判要旨股东未实缴出资,并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若股权转让时公司已无偿债能力,应当认定该股东存在逃废出资的故意,则该股东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反之,则不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案情简介1. 金洲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周某某认缴出资2000万元,实缴400万元;许某某认缴18000万元,实缴3600万。出资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2. 2015年3月16日,许某某将其持有的金洲公
1、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但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债务。2、《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股东应否对增资行为之前产生的公司债务承担相关责任,最高院有两则最新裁判案例,虽然两则案例案由并不相同,但裁判观点高度一致。案例一:(一)基础案情1、2012年,黄某、冯某与杨某、江苏某某公司陆续发生借贷关系,并因此产生债权债务。2、2014年3月6日,江苏某某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朱某等为公司股东;将公司注册资本从4047.619万元增至12291.7838万元,此次增资额由朱某认缴12
1、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但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债务。2、《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