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声明严格来讲,并非法律上的声明,法律上的声明有其法定适用范围和指定声明媒介及区域范围。民间借条、证明甚至协议都可能作为声明使用,此类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须要符合一定条件,经质证,法官采信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一、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这就要求声明必须是署名人本人所写,不能是他人伪造的。
二、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 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 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比如:夫妻双方签定债务责任协议,声明各方举债由各自承担,但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给夫妻一方一笔钱用于装修家庭房屋。第三方将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债务,夫妻一方将夫妻间的债务划分协议做为对外声明向法院举证。因该协议事前第三人不知情,与案件没有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应不被采信,在本案中应是无效证据。三、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声明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国家方针、政策,声明无效。比如,声明以子女抵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将房屋或机动车辆等不动产赠与某人的声明,在声明人不实施产权转让登记的行为时是无效的。亲生父子声明解除父子关系的声明,违反民法典同样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声明无效。声明免以某项债权,以恶意逃避债务是一种较常见的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书写的声明,其取证程序违法,不符合法定证据来源,显示是无效的。
口供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如何才能凭借口供定罪 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看到,对口供的查证过程,同样是一个收集其他证据,审查判断所收集的证据的过程,
法律分析:财产所有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生效后将冻结其名下财产作为执行资金,即微信零钱被冻结。 法院冻结资产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名下财产,包括新办的银行卡及房产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执行中的拘留是一种带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只有被执行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才可以实施,最常见的是隐匿、转移财产,暴力阻碍执行等。所以申请人和律师要拘留被执行人,首先要收集或者配合执行法官收集被执行人的违法证据,否则,执行法官不可能因为申请人的仇恨而拘留被执行人。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因为拘留所是公安局管理的,所以法院送拘留人员时,遇到老、弱、病、残、孕是很难被收押的,对此,执行
公司法人出事监事一般来说不会有责任。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2、监事属于公司高管,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甚至触犯刑法,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税务自查补税,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局(或稽查局)通知企业进行自己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处理。税务自查是督导纳税人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通过组织纳税人自查,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纠正已经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改过”机会,可以让纳税人感觉到税务机关对其基本权利的尊重,鼓励纳税人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缴纳税款。企业自查阶段发现了涉税问题,企业根据
在机动车登记系统里,车辆状态有以下几种:正常、违法未处理、锁定、强制报废等几种。锁定是系统管理的一种手段,原因可能有法院查封、事故未处理等多种因素。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应该跟经济纠纷有关,即机动车的所有权存在争议,但是这种争议不影响机动车的上路权。《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所有权有争议与车辆的上路权无关。由于经济案子往往牵涉面广,法院可能一时半会儿结不了案(也有可能是工作拖
专业分析:一、如果客户是申请担保贷款,那一般都需要担保人。至于其余的贷款业务,比如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要不要担保人,其实主要看借款人自身的需求。像当借款人经济条件一般,没什么还款能力时,为了顺利办下贷款,借款人去找一个资信良好的人来给自己的贷款做担保就会比较好,这样成功办下贷款的几率会大一些。二、担保人的作用主要就是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其会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借款人在选择担保人时就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怎么缴费,职工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领取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本一致。公务员的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而事业单位员工则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其中,改革性质的补贴和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中。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
书面证明,在什么情况下才合法有效?作者:张晓黎律师 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产生民事纠纷,需要证据来佐证自己的主张,即所谓“谁主张,谁举证”。 在各类证据中,除了证人证言,物证等等,书证也是民事诉讼中很重要的一类证据,尤其对于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由于证明的格式不合法,不规范,往往导致起不到证明的效果。 那怎么样的书面证明,才能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有效的证据呢?根据《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通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搜索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债权人
视情节而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小学管理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这开除学生的处分对小学阶段的学生不适用,对于14岁以下的中学生也不适用,对于14岁以上有一下情节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
1、一般纳税人既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不管开那种发票,销项税额都是按17%计算的。2、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对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无法抵扣。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都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逮捕1、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养老金在什么情况下被冻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中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部分,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能否被强制执行,取决于被执行人养老金的发放数额及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还有不懂的吗?【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儿媳一般是不具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但儿媳对其配偶履行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时,依法具有协助赡养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第
判断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很多人不清楚村委会是否有权签合同的,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
1.国企、外企、私企均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解除退伍兵劳动合同(开除)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
行政拘留、处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有哪些前提、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的条件与程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后,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这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