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逮捕
1、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逮捕后请律师有救吗
1、请律师是有用的;
2、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找到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作出相应的决定;
3、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促使公安机关查清楚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这是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之一;
4、逮捕后请律师具有以下作用: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可以明确的是,如果只是冲着放人的目的,请律师没有用。但是,量刑的轻重对当事人也是重要的,律师的专业工作有助于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对当事人获得减轻、从轻量刑有帮助。
6、如果是出于短期内让当事人出来的目的,请律师是没用的;如果是出于争取在后续程序中获得从宽处罚甚至释放,请律师是有用的。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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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财产所有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生效后将冻结其名下财产作为执行资金,即微信零钱被冻结。 法院冻结资产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名下财产,包括新办的银行卡及房产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执行中的拘留是一种带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只有被执行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才可以实施,最常见的是隐匿、转移财产,暴力阻碍执行等。所以申请人和律师要拘留被执行人,首先要收集或者配合执行法官收集被执行人的违法证据,否则,执行法官不可能因为申请人的仇恨而拘留被执行人。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因为拘留所是公安局管理的,所以法院送拘留人员时,遇到老、弱、病、残、孕是很难被收押的,对此,执行
口供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如何才能凭借口供定罪 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看到,对口供的查证过程,同样是一个收集其他证据,审查判断所收集的证据的过程,
税务自查补税,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局(或稽查局)通知企业进行自己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处理。税务自查是督导纳税人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通过组织纳税人自查,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纠正已经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改过”机会,可以让纳税人感觉到税务机关对其基本权利的尊重,鼓励纳税人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缴纳税款。企业自查阶段发现了涉税问题,企业根据
在机动车登记系统里,车辆状态有以下几种:正常、违法未处理、锁定、强制报废等几种。锁定是系统管理的一种手段,原因可能有法院查封、事故未处理等多种因素。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应该跟经济纠纷有关,即机动车的所有权存在争议,但是这种争议不影响机动车的上路权。《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所有权有争议与车辆的上路权无关。由于经济案子往往牵涉面广,法院可能一时半会儿结不了案(也有可能是工作拖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怎么缴费,职工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领取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本一致。公务员的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而事业单位员工则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其中,改革性质的补贴和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中。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
书面证明,在什么情况下才合法有效?作者:张晓黎律师 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产生民事纠纷,需要证据来佐证自己的主张,即所谓“谁主张,谁举证”。 在各类证据中,除了证人证言,物证等等,书证也是民事诉讼中很重要的一类证据,尤其对于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由于证明的格式不合法,不规范,往往导致起不到证明的效果。 那怎么样的书面证明,才能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有效的证据呢?根据《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通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搜索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债权人
视情节而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小学管理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这开除学生的处分对小学阶段的学生不适用,对于14岁以下的中学生也不适用,对于14岁以上有一下情节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
民间声明严格来讲,并非法律上的声明,法律上的声明有其法定适用范围和指定声明媒介及区域范围。民间借条、证明甚至协议都可能作为声明使用,此类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须要符合一定条件,经质证,法官采信后方具有法律效力。一、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这
1、一般纳税人既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不管开那种发票,销项税额都是按17%计算的。2、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对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无法抵扣。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都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安拘留期限是会通知给家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下列情况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3、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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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
村务账目应当按时公开,村民可以查账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入团和退休没有必然的关系,你可以不用考虑了。
法律分析:改选是指委员还在支部,由于工作岗位变动不适宜再当支部委员重新选举委员。补选是指委员调出支部导致委员空出或者支部认为需要增加委员以更顺利的开展支部工作,增加一名委员。换届是指支委会到任,重新选举支委班子,所有委员从新选举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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