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这些劳动法新规正式施行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特定严重失信人将限制乘坐火车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
《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限制乘坐火车范围包括两类:一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
二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特定严重失信人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被适当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意见》对限制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全市停止收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根据《关于全市停止收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深圳市不再向工伤职工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复审鉴定除外)。
申请人对工伤职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申请复审鉴定的,按每人350元的标准预交劳动能力鉴定费,与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预缴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予以返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继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予以收取。
云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云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2018)》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房产交易后,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新规于5月1日起实施。
《武汉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武汉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上浮一档)、150%(上浮两档),不实行费率下浮;
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费率各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上浮一档)、150%(上浮两档)或向下浮动至80%(下浮一档)、50%(下浮二档)。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一年最多只能拘留两次。”被执行人经常会以法院连续司法拘留违法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也会经常向法院咨询相关的问题。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对于被执行人,最多可拘留27次,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
来源:山东高法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导读: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以下简称证据新规),并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本次修改可圈可点,值得学习、更新的知识非常多,小编将证据新规中证人证言部分(该部分一共涉及12个条文,即第六十七条至七十八条,强化了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 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7〕8号 为规范民事执行财产调查,维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
正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出台《条例》
@人民网: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届时,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据发改委网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名词解释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3月20日法释〔2022〕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
最新!石家庄房产5月1日起可以设立居住权,买二手房注意了 (作者:石家庄离婚继承律师李鸥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2022年5月1日起,石家庄市《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办法(试行)》开始施行,石家庄市民可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为自己名下房屋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是什么?设立居住权有什么意义?李鸥律师为您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4日法释〔2022〕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决定及司法解释全文,供普法学习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在互联网时代,大量公民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受害者。部分网友更是吐槽道,在使用网络时感到毫无隐私可言,网上冲浪变成了在互联网上“裸奔”。对于公民个人来讲,一旦重要个人信息被泄露,便给了违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威胁到财产甚至是人身安全。终于,在千呼万唤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终于落地,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多了一个有力的武器。《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完整地、系统地
2020年1月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条例》专门设立专章作出了一系列特别规定。《条例》提出: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1、政府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的:由人力
国务院:5月1日起施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不按月发放,将被罚款5-10万2020年1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1、政府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的:由人力资
撞死人驾照一般情况下是会被吊销的。根据最高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解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驾照后多长时间能重考 1、对于交通事故
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工商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单化,新设立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是也有很多企业经营不下去,不了了之,今天给大家总结注销公司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一、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
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维护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次新安法修改的亮点之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强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七、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说明——2021年10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 强三是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