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会议通过,并即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2007年12月1日颁布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废止。
那么,哪些行为需要交耕地占用税?税费如何计算?缴了税就算合法占用耕地了吗?哪些情况需要缴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税费如何计算?
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1、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2、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3、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4、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五条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哪些情况免(减)征?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缴税后耕地建房就合法了吗?
很多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以前提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现在是不是只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后就变成合法的呢?
当然不是,只有那些经过正规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占用耕地行为,才可以缴纳耕地占用税。拿到完税凭证才能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
未经过批准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利用耕地建设的违法房屋,不可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使它合法化。
换句话说,这类违法建筑就不能缴纳耕地占用税,该拆的还得拆!
《耕地占用税法》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打击违法占地,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咱们农民的耕地,以税收手段减少对于耕地的无效占用,从长远看,对咱们农民还是非常有益的。
来源:央广网、新华社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次新安法修改的亮点之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强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
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工商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单化,新设立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是也有很多企业经营不下去,不了了之,今天给大家总结注销公司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一、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刚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正式发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
一、微信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二、微信新规:8月1日起,正式实施微信已经发布新规定,自8月1日起,微信信用卡还款手续费需要用户自己承担,也就是说,你每还信用卡1000元,就要缴纳1块钱的手续费,截至目前,用户从微信进行提现、还信用卡都需要交手续费。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支付宝是一个支付平台,它比微信要早成立,用户、交易额等
我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下称《排放标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该排放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相关限值严于国家标准。?标准适用的范围我国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均遵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根据该原则,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在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
正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出台《条例》
撞死人驾照一般情况下是会被吊销的。根据最高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解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驾照后多长时间能重考 1、对于交通事故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据发改委网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名词解释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一年最多只能拘留两次。”被执行人经常会以法院连续司法拘留违法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也会经常向法院咨询相关的问题。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对于被执行人,最多可拘留27次,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
来源:山东高法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导读: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以下简称证据新规),并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本次修改可圈可点,值得学习、更新的知识非常多,小编将证据新规中证人证言部分(该部分一共涉及12个条文,即第六十七条至七十八条,强化了证
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政策9月1日起调整: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护等级对应的服务时数分别为30小时/月、40小时/月、50小时/月,服务单价为18元/小时、18元/小时、20元/小时。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全额养老服务补贴,其余三类老人享受比例不同。补贴对象及梯度经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试点区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有照护需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养
南宁:户口迁移新政12月1日起执行落户南宁门槛降低11月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以下简称为《意见》),在原有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进城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拓宽落户通道,进一步放宽本市城区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市辖县城镇的落户限制,明确乡村地区迁入条件。在11月13日南宁市公
据了解,自1994年以来,国家对国内生产流通和进口的部分化肥品种一直实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在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农资价格、支持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上述政策的弊端日益显现。一方面,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在我国化肥供不应求、国家对其实行价格管制、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的背景下出台的,当前市场和政策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化肥价格管制已经全面放开,供求关系已经由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
9月1日起居民可异地换补出入境证件,7天完结国家移民管理局今天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22条改进服务管理的新举措,将于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实施。其中,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办出入境证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等5项便利措施将于9月1日起施行。22条便民利民新举措主要包括:大力推进现代科技信息运用,加快实现移民和出入境“网上办事”全覆盖;大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七、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说明——2021年10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 强三是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一、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 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七、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立法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被告资格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申请再审规定》)已分别于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 2021年4月1日施行。两部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对准确实施行政诉讼法,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