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对继母不一定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继父或继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所以只要父亲一方去世,继子女成年且不再与继母共同生活,继母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关系的话,继子女也就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1、继子女应该赡养继母的,但仅限于对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应该赡养继母。2、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继母有继承权。父亲再婚,与继母为合法夫妻。父亲去世后,继母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按我国法律规定,以一定的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来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顺序在前面的继承人得到的遗产最多,并且以此类推,若子女未成年,可将他的那份暂时托管给他的监护人,待以后归还若第一继承人不具备继承能力或死亡,可将遗产沿第二继承人顺序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
你好,继承无争议可公证继承,如材料不齐需要调取,具体可进一步咨询。
1、继母有继承权。2、父亲再婚,与继母为合法夫妻。父亲去世后,继母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按我国法律规定,以一定的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来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顺序在前面的继承人得到的遗产最多,并且以此类推,若子女未成年,可将他的那份暂时托管给他的监护人,待以后归还若第一继承人不具备继承能力或死亡,可将遗产沿第二继承人顺序分配。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
1,如果房产属于父母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未办理遗产分割的,父亲卖房时需要先办理遗产继承,儿女继承了房产的属于房产所有人,在父亲卖房时,需要儿女一同办理房产买卖的签字2,如果房产属于父亲婚前取得的,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由其个人自由处分,不需要儿女签字同意3,如果房产属于母亲去世后父亲取得的,也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由其个人自由处分,不需要儿女签字同意
【法律意见】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应当归近亲属共有。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人;三是领取抚恤金的人如果具备了独立的生活能力或被他人供养时就应停止享受抚恤金的待遇。归纳起来就是说,抚恤金只是给生前依靠死者的直系亲属的一种精神和经济上的抚慰。为慎重期间,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去当地律所咨询。
父亲去世后需要办理的事情包括:开具死亡证明;注销户口;领取丧葬补贴;进行遗产的分配。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原告诉称原告李某文、李某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确认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一号(面积约89.4平方米)中的44.4平方米为李父的遗产;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并提出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为:李父与李母原为夫妻关系,原告李某文、李某君系两人之女。李母于2005年5月18日因死亡注销户口。李父与被告郭某娟于2010年1月12日再婚。李父与李母夫妇原在北京市通州区A号有院落一处,在李母去世后,因其未留遗嘱,院
孙女一般是不能继承爷爷遗产的,但是爷爷立有遗嘱,遗嘱中指明孙女可以继承其遗产的,孙女则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还有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如下: 【→点击免费咨询金牌律师】 遗产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
一、父亲没了孙子需要赡养奶奶吗 父亲没了孙子不一定需要赡养奶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老爸去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需要赡养奶奶,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
孙子一般是没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
分割房屋遗产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
“公证费要1200元左右。扩展资料: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死亡事实,有关当事人可向死亡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申请办理死亡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死者单位人事、劳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死亡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不算多。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旦珐测貉爻股诧瘫超凯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公证时除母亲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同意把他们应继承的份额房产都赠予给母亲,就能把房产集中到母亲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父亲去世后遗产全部由后妈继承吗
您好,需要区分情形: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如遇纠纷,可以拨打我头像下方的联系电话或者添加微信(手机号同为微信号),向我详细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若儿媳、女婿等尽了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可要求分割。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关于公房,各地的规定不同。如果是无房分配的经租公房,子女是可以续租和参加房改的。父亲过世前承租的公房,子女可以参加房改,有权以子女身份获得房产承租权,直接到房产局办理既可。公房不存在继承。公房如其名,是产权不归住户所有的房屋,仅是房屋管理方(代表有房管局,住保办之类等部门)代表政府将房屋的居住权给住户,住户一般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既然房子不是爷爷的,作为后辈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本案中,涉案房屋系张xx和李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按基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屋价款使用了双方工龄、农龄折算,故应为张xx和李xx的夫妻共同财产。张xx与李x2就涉案房屋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为10元,由此可见该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张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