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药物治疗,血友病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药物治疗,单纯性老年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
二、诊断认定及登记确认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在门诊进行上述特定项目治疗的,须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先到指定诊断认定医院办理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手续,由主治以上医师在《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并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2.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就医证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其中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确认手续,由医院统一办理。
三、结付标准
办妥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及登记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就医证卡在市区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学生及少年儿童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下同)就医配药发生的符合医保结付规定的相应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结付:
1.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2.恶性肿瘤患者,在治疗期(办理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之日至下一结算年度末)使用肿瘤化放疗药品、肿瘤辅助药品和中草药饮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在康复期(治疗期结束后4个结算年度)使用肿瘤辅助药品和中草药饮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8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3.重症精神病患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全额结付。
4.血友病患者使用治疗药物所发生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6万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5.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使用治疗药物所发生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8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6.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实行限额管理,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费用(含除晶体外的所用费用)限额2500元,人工晶体费用限额1000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诊断治疗医疗机构眼科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时,在上述费用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低于限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90%结付。
四、结付办法
1.参保人员发生的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费用,重症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药物治疗费用,以及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划社会保障卡结付。
个人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和自费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2.参保人员发生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于结算年度内持本人就医证卡、费用发票、正规处方(复印件)、病历资料等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五、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方可享受相应结算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3.对符合实时医疗救助条件并由市民政局、总工会办妥医疗救助申报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市区救助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在享受上述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自负部分每一结算年度在2000元限额内(含普通门诊自负费用累计,下同)由医疗救助资金按85%的比例补助;对经批准享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放疗、尿毒症透析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其门诊医疗费用自负部分不受2000元限额限制,分别由医疗救助资金按85%、90%、95%的比例予以补助;每一结算年度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超出20万元封顶线后,再发生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还可由医疗救助资金按95%的比例予以补助。
4.对重症尿毒症透析患者实行“约定管理”,其在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手续时,应选定透析类型(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及约定医院。
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透析类型或约定医院的,应重新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
5.门诊特定项目药品目录中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性药品仅限在定点医院配售,用于肿瘤调理的中草药饮片和肿瘤辅助药可在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售。
恶性肿瘤患者康复期满后自动终止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如康复期内或康复期结束后因病情出现转移复发需再次治疗的,凭医院诊断报告重新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后,可再次享受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相关待遇,并重新计算治疗期及康复期。
6.享受重症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就医证卡,在苏州市广济医院进行服药后免费安全检测,其中:血细胞分析和心电图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年四次;肝肾功能和血糖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年两次。
所需资金由市社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特殊病种办理指南一、适用范围恶性肿瘤(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精神类疾病和肺结核(限城乡居民医保)。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具备申报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出申请,领取并由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填写《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申报表》或《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待遇申报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携带
一、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可以报销吗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但是这也不是全国统一的,毕竟还是有的城市是不能报销门诊部分,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也涵盖有门诊和住院两个点。居民医疗保险对于门诊这一方面的报销力度并不大,主要是用于报销治疗方面所产生的费用,且在参保者进行报销的力度是最大的。在就医或门诊的时候在进行治疗的时候需出示医保卡证明自己的身份,而在结账时自付部分可以由现金亦或是医保卡支付,报销的部分则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可以吗?根据政策,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首诊医院或首诊医院指定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发生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由首诊医院报销50%,限额报销300元。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一致,即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也就是说,门诊费用最高报销300元,超出支付限额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门诊报销所需资料如下:1、门诊发票2、门诊处方(药店开具的发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为多少?据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线会有所差异,一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线为250元;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线为350元;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线为500元;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线为700元。对于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支付比例: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承担
问:每年掏少量的钱,就可以给宝宝办医疗保险了,然后宝宝就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一旦生病住院,还可以报销医疗费。但新生儿医疗保险怎么办,能享受哪些待遇?社保中心:新生儿参保的手续其实很简单。家长须先为宝宝报户口,取得身份证号码,然后带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即可办理参保手续,费用为每人每年40元。以后出生的宝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以享
办理条件:南宁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规定疾病的。办理材料:(一)《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二)申请人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或两年以内的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三)申请人的检验、检查报告单;(四)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持门诊慢性病申报所需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申报(职工基本疗保险参保
阳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怎么报销?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
1、通门诊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保居民多发病、常见病门诊医疗费用。2、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3、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4、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为每次40元。5、通门诊年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为60元;二档缴费的为200元。上述内容来源
据悉,一般诊疗费在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开展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含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挂号费、注射费都是可报销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独设立药事服务费,不再执行合并的原项目收费标准。而这些一般诊疗费,今后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需在门诊进行化疗放疗的,应先经指定诊断认定医院专科主治以上医师确诊并在《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PS:市区恶性肿瘤化疗放疗诊断认定医院包括: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九龙医院。2.参保人员携《社会保险卡、《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以下统称就医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单纯性老年白内障,拟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须先经指定诊断治疗医疗机构眼科主治以上医师在《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并加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PS:市区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诊断治疗医疗机构包括: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理想眼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苏州九龙医院,解放军一○○医院,吴中区人民医院,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苏州平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70周岁,需住院治疗,但因患心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晚期恶性肿瘤等,长期瘫痪在床而行动不便,住院就诊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办理家庭病床。二、诊断认定和项目登记1.凡符合上述设床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取得家庭病床设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家庭病床责任医师检查确诊并填写《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加盖该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后,由设床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持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
点击下载: 样表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居民生活保障,是每个居民比较关注的话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执行后都有哪些变化呢?大家保保险网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新待遇标准1.住院医疗待遇: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一级医院(县二院、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精神病中的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统称重症精神病),需在门诊进行药物治疗的,经指定诊断认定医院专科主治以上医师确诊认定精神病病种并在《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后,由诊断认定医院统一携《社会保险卡、《社会医疗保险证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到社保经办
医保病人如何办理入院手续?参保人员患病需住院治疗,可到本市任何一间提供医保住院医疗服务并配备住院记帐信息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上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情况,并办理入院手续。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结算方法是什么?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自动累计,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起付
办理条件:参加沈阳市居民医保的驻沈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成年居民、老年居民。选择定点方式在社区或学校参保缴费时通过医疗保险报盘程序统一申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缴费时未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居民可以在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生效后通过以
一、诊断认定和项目登记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尿毒症需在门诊进行透析治疗的,应先经指定诊断认定医院专科主治以上医师确诊并在《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PS:市区尿毒症透析诊断认定医院包括: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九龙医院。2.参保人员携社会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府〔2016〕76号)的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人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准入标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
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在门诊进行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应先经指定诊断认定医院专科主治以上医师确诊并在《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PS:市区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诊断认定医院包括:苏州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苏州九龙医院。2.参保人员携《社会保险卡、《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及《门诊特定项目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