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建筑业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对农民工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号文件和《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9号)的要求,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施工、流动性大等特点,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地参保,鼓励各地探索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参保方式;对上一年度工伤费用支出少、工伤发生率低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商建设行政部门同意,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下浮费率档次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办理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企业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在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交流、通报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和相关收支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探索建立工伤预防机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工伤预防工作,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为单位,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可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区别两种保险的区别:这两个险种都能给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其区别主要体现在:(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2)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3)两者
专业分析: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这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偿金:意外身故赔偿金额为险种的最高赔偿限额;而意外伤残的赔偿标准则要根据伤残程度划分,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2、意外医疗赔偿金:它属于损失补
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我们都无法得知。但是,我们可以为迎接美好的明天做准备---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能够为我们提供意外伤害保障,但是他的赔偿范围,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现在就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人人都关注的人身商业险之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灾害和意外风险如影随形,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为了规避意外风险,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人们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那么,
专业分析:一、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
什么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义是什么?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点是什么?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有哪些?这些问题请跟我来,我们会为大家详细解答。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以及其它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凡年满十六周
工伤保险是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险种之一,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保险的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它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或死亡后,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者遗属提供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分解企业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寻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队意外伤害险二类: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
按月投保模式常见于投保单位被保险人人数众多,被保险人员频繁发生变化的情形,即上一个月的用工人员和下一个月的用工人员经常发生变动,如投保一年期的团体意外险则无此必要,故出现按月投保模式,保险期间仅为一个月。投保单位向固定的一家保险公司按月投保,每个月的被保险人随着人员的入职与离职而频繁发生变动。投保模式则一般是投保单位上月月底向保险公司发送被保险人员清单并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由于人数众多,往往在保险
在各种各样风险当中,最不可预测的就是“意外”的风险了。因为意外事故的发生与人们的性别、年龄无关,是猝不及防的。小到雪后跌滑,大到交通意外,无法事先预知。因此,很多人会给自己投保意外险,而企业也会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以规避意外带来的风险。但由于对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了解程度不够,还是有很多人难以区分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中的意外险。其实这两种保险看似很像,二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下面,小编将为大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
如果因为摔伤治疗花费可以报销,但是补牙保险定义为美容范畴,不在理赔范围内! 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第一,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障。当人们遭遇意外事故之后,死亡是最坏的结果,而残疾与烧烫伤也基本上将一个人的一辈子毁了。因此,大家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的保险金额的高低,保险金额当然是越高越好。 第二,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内还应该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项
市民吕先生想要购买。为此专家提出了一些建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通常来说,人身意外保险是最值得投入的险种,其特点是保费低、保障高,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
您好!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标准”的回复如下:为您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如下一、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
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1)限额区别。我省安责险统保项目设置了一次事故死亡责任限额和一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企业发生职工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对死亡和伤残可在两个限额项目下分别赔偿。而雇主责任险条款中一次事故只有一个责任限额(死亡及伤残共计20万元),企业发生员工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后,只有一个限额可用,死亡可能会挤占伤残限额。 (2)保额区别。我省安责险统保项目设置了30万元、40万元、50
上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工伤视什么原因导致的受伤。 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和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关于人身意外伤害受益人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的事项,回答如下:一、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 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二、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需要注意什么?1、规定要明确。对约定受益人,切不可使用模糊语言,如“我妻子”、“我孩子”等,而应该写出姓名。2、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但需要被保险人认可。3
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的区别有哪些概念: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赔偿:这两个保险不重复,如果出现事故则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怎么算?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
什么是免责条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什么一、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又称责任免除。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免责条款是为了避免保险人过度承担责任,以维护公平和最大诚信原则而对保险责任的限制。 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注明,条款中规定的免除责任是确定不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二、意外伤害保险免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