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中介方是否有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中介明知是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而为诈骗者提供帮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罪中同案犯,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的法律责任
(一)违约责任
居间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目前,我国各地方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都印制了对二手房交易起指导作用的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通过对这些合同中有关居间方的义务进行总结后发现,合同中一般规定了居间人的以下几点义务:
1、报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机会。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3、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4、为买卖双方提供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代交付房屋等服务的义务。
5、保密的义务。
(二)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指的是有关房屋的权属情况、面积、售价、质量等房屋重要信息,而不能扩大理解为所有的房屋信息。
而且应当注意居间人的赔偿责任仅仅限于故意隐瞒和提供虚假情况两种情况。如居间人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房屋主体遭到破坏,或帮助卖方隐瞒卖方无房屋所有权的事实。
这些情况下居间人应当赔偿买方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中介明知是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而为诈骗者提供帮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罪中同案犯,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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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手续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其次一般三方合同,一方不同意的话,其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广州专业律师——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未如实尽到告知义务,受损方有无权利要求中介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房买卖跟新房买卖有很大的区别,新房也被大家称为一手房,是从开发商处直接购买,而二手房交易大部分是属于私人之间对存量房的买卖交易,更容易出现纠纷问题。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所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实践中发现,为了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中介公司很多情况下没有如实报告有关房屋的真实情况,从而导致合同无效
一、代加工方是否有侵权责任1、代加工方有可能有侵权责任。首先需要看代加工的是什么东西,如果加工的是委托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其他公司没有侵权,代加工方完全没责任。 如果对其他公司产生民事侵权,那么代加工方跟委托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代加工方对侵权不知情的除外。但代加工方举证不知情的难度很大。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
客户贷款被骗,中介存在下列情形是有责任的:1、贷款中介对诈骗事实知情不报,或没有如实报告的;2、贷款中介与诈骗方共谋,串通诈骗客户财产的;3、贷款中介出于疏忽,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
客户贷款被骗,在以下情况下,中介是有责任的:1、中介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客户是骗子却未告知;2、中介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家里被水淹,物业一般没有责任赔偿,应由业主自行负责,但房屋被水淹的行为是物业造成的,如主水管堵塞致污水溢出、未尽到小区公用设备养护责任等,物业需对业主的损失按照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单位有申报工伤等责任;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属于职业病的,单位也有一定的责任。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亡赔偿。
老年人组织活动,发生意外,如果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桌喝死人,不喝酒的一般没有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夫妻之间闹离婚,其中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其自杀或者刺激其自杀,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则己方有义务阻止,并且帮助其报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共下水道堵塞是物业还是业主负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是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又没有及时发现维修,使得业主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了溢水,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维修义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那么就应该由楼上业主来赔偿。 物业费的支出范围有哪些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的,双方可以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公司不必负责。不过,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劳动者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在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一、校外欺凌学校是否有责任 遭遇校外欺凌,学校如果未尽到管理职责的,一般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存在责任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
病历和事实不符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医院进行修改;如果是医院故意篡改病历,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与一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
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规定屋顶漏水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一般会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认和划分责任。电动车载人本身就是违规,因为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原则而且汽车有保险,所以交警一般都是判定汽车全责,而电瓶车通常情况下被判为次要责任
谁有维护义务。起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