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既然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显然有失公允。
《劳动合同法》 一、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员工属于工伤,由乙方先承担工伤责任。如果员工触电是房东的原因导致的,房东根据具体情况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员工触电与房东无关,房东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律师协助,可以和我们联系!
劳动合同也应该变更,劳动者不同意,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关系申请劳动仲裁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股东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的,不承担责任,不需要将私人名下的资产来偿还,如果公司贷款将股东私人名下唯一的房产抵押后,公司破产了房产会被拍卖。2、《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孩子出车祸了,父母没有误工费。因为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误工费。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受伤,需要家人的照顾,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误工的参照其误工标准赔偿,不存在误工标准或者是雇请护工护理的,按照护工的标准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
夫妻之间闹离婚,其中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其自杀或者刺激其自杀,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则己方有义务阻止,并且帮助其报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共下水道堵塞是物业还是业主负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是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又没有及时发现维修,使得业主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了溢水,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维修义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那么就应该由楼上业主来赔偿。 物业费的支出范围有哪些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病历和事实不符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医院进行修改;如果是医院故意篡改病历,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与一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
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规定屋顶漏水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一般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一般由楼上下住户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同时也可以采取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由法
你好,你可以问民政部门
1、夫妻之间有扶助的义务。妻子在发现丈夫有自杀倾向时,有劝阻的义务。妻子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丈夫跳楼,妻子是要承担责任的。妻子以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2、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
车子停在小区被刮,物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1.如果汽车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结果被盗或损坏。如果物业能够证明是汽车自身原因造成的或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则不赔偿,反之物业作为附义务的保管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汽车没有停放在小区物业管理的停车场的,物业作为保管人,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
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首先如果只是言语上的冲突并且发生肢体上的冲突的话,并无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其次,死者患有高血压,因争吵而发病属于一般生活风险,争吵方与死者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你方在争吵中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可能还需要具体划分责任的大小,并非只要你方有过错,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里面我们还要考量死者自身是否存在过错问题,是否存
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你描述的内容我团队还无法给您准确意见,建议进一步沟通。——我会尽最大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
这个要根据工厂是否有过错来判断,有些时候可以主张到部分赔偿。
你好,如果是自杀,是没有责任,如果是因为顶楼没有护栏这些,宾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需要进行部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