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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与租户解除合同,但是其迟迟不交房屋钥匙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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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与租户解除合同,但是其迟迟不交房屋钥匙给我,怎么办?
1个回答

您好,出租人收回房屋时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利:首先,出租人要有合同解除权,且解除合同通知已送达承租人或者租赁合同期满终止,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不再续租;其次,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出租人要求腾房时,最好能经过承租人的同意且在承租人在场的情况收回房屋。

如承租人拒绝,最好采取全程公证退场的方式,或者采用全程录像方式,并请物业、居委会相关人员见证,还需要妥善保管房屋内的物品。

最后,合理合法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承租人腾房并支付房屋占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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