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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肯定是公开的,怎么回事悄悄地,鉴于你说问题不清。还是面谈为好
住了20多年的房子被当作违建强拆?法院:按市场价赔偿!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矛盾的焦点就是拆迁补偿协议,当双方针对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时候,在实践中,一些征收部门便开始“霸王硬上弓”,先将房子认定为违建,然后将房屋强制拆除。有时,甚至居住了多年都没有相关部门认定违建,一旦涉及到征收,房子就成违建了。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一下相关案例,当事人居住了20多年的房子突然被认定为违建,被强制拆除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多年的宅基地被他人占用可以要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被侵占的,权利人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权利人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起诉,要写好起诉状
关于对付欠债不还的老赖可以采取下列方法:与其协商;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裁决后,如果老赖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我觉得你们这种关系是很不好的。我认为你真傻,你不能这样下去了。你和这样的人相守20多年太不值了。你们为什么能够维系20多年,难道真是感情好吗。那么好的话他那样对你:一是一点礼物都没有给你买过。不要说你不需要,你有钱是你的,他给你买是他的一份心意,他没有过;二是他长年霸点着你,他有家,有孩子,正常的生活他都有。可是你没有,这些你都做不到。三他说和他老婆关系不好,你又不知道,你就真信吗不好可以离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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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如果你家的树只有一棵,自己可以砍,不必办理采伐许可证。
家里的树强行被开发商给挖了私自砍伐树木,属于侵犯他人私有财产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处理,或者请求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
租赁合同期20年赠送20年的合同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判断合同性质,不仅应考虑合同名称,而应综合考虑合同中处分的权益性质、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其他权利义务等因素。本案中,合同名称系租赁合同,但合同中约定的使用年限为40年(合同期20年,赠送20年),租金系一次性交纳,且在第二条约定XX公司在限购政策解除后协助姜X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第十二条约定,姜X对涉案房屋有转让、赠与、继承等权利。上述
法律主观:1、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法律目前无 临时工 这个概念,都是一样的劳动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即使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的,可以支付 经济补偿金 后 解除劳动合同 ; 3、未经以上程序,直接以工作质量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 赔偿金 (工作1年支付2个月 工资 ); 4、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 申请
你好,关于你所咨询的别人在我家宅基地上盖房子的情况,首先,我们得从法律入手。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主要指住宅。一是在别人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房子。该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人不能利用的必须予以拆除,能利用的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由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
旧、新破产法均没有上述规定。只是在新破产法实施之前,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给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具备房改条件,或者职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也没有明确职工有优先购买权,只是符合房改条件的,可以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
律师答: 在征拆过程中,拆迁方不能仅仅因为没有房产证来降低被拆迁人的合理补偿,常见的情况:1、历史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而被拆迁人已经在房屋内长时间地生活居住,对于这样的无证房屋,拆迁时应当给与合理的补偿安置。2、《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审议通过,1987年正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