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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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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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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__〕2号)精神,综合前期调研情况,参照周边城市收费水平,拟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提出以下建议:

1.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260元/生.学期;

2.经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学生减半收取;

3.上述标准自20__年秋学期起执行。

如对以上方案有意见或建议,您可以来电来函向我们提出,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XX(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2120__,电话:852XXXX2509,传真:844XXXX3219,电子信箱:,联系人:。

意见反馈时间为20__年6月24日至20__年7月3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__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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