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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己开垦种植己有四十年的荒地的使用权应归谁?

问题描述

农户己开垦种植己有四十年的荒地的使用权应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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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耕地使用权不可以永久拥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对土地不具备永久使用权,耕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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