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讯问录音、录像要一并转移审查吗
1、要一并移送。移送的规定如下: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移送起诉时,应当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
(2)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二、录音录像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
(一)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无论案件大小、情节、所涉金额,均“应当”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二)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以下案件“应当”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1、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
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
4、严重毒品犯罪案件,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的犯罪案件;
5、其他故意犯罪案件,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6、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
7、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强或者供述不稳定,翻供可能性较大的;
8、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解和辩护人可能作无罪辩护的;
9、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分歧的;
10、共同犯罪中难以区分犯罪嫌疑人相关责任的;
11、引发信访、舆论炒作风险较大的;
12、社会影响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
13、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情形。
(三)除上述两类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仅是“可以”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要移送审查起诉时,当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
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也要一并移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1.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也简称为自侦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在自侦的过程中,如果需要逮捕人犯时,先由负责案件侦查的业务部门提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理由,然后转由负责审查批捕的业务部门进行审查。2.审查批捕部门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经集体讨论,提出是否逮捕或者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上述规定对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不起诉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
检察院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的侦查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而不是建议撤销案件。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补充,也应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定还是证据不足,就会建议撤销案件或者再次补充侦查。 第二次退回案件后,可以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和检察院《规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特别关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
一、检察院讯问嫌疑人时是否要录音、录像1、要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七条二、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1、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在现实案例中,也会有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那么由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由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贪污贿赂犯罪对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不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而是由公安机关管辖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5)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6)徇私舞弊低价折
1、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1、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具备录音、录像功能的智能手机几乎人手一个。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通过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所得到的视听资料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的证据。那么,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能够作为合法证据,获得法庭的认可呢?“偷拍”、“偷录”所取得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吗?“偷录”、“偷拍”的录音、录像的合法性首先,我们这里要明确:“偷录”、“偷拍”的仅仅是指未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录音、录像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讯问录音或录像的要求条文内容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11月22日发布 2013年1月1日施行 高检发释字〔2012〕2号)第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称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这一规定清楚地表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只限于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
依法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是不会留下案底,即犯罪记录的;只有在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有罪之后,才会留下相应的案底。《刑事诉讼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院可以不开庭直接下判决书。一是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是二审对没有新理由和新证据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不开庭审理,就直接作出判决。如果是交通事故纠纷,必须开庭审理,才能作出判决。如果不经过开庭审理,绝对不能判决。如果作出判决,一定是错误的,属于程序违法,上诉后,二审法院一定会发回重审的。如果判决书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期限 1、立案侦查严格来说没有时限,一般所说的侦查时限是指的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时限 2、采取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 3、采取监视居住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2、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一、检察院直接侦查拟作不起诉决定报谁批准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一条二、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程序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不需要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即可查清案件事实的案件。这类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罚分则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