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讯问嫌疑人时是否要录音、录像
1、要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七条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
1、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2、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3、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将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记明笔录。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一、检察院传唤嫌疑人时是否告知其家属1、要告知。告知家属的规定如下:(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2)其家属不在场的,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四条二、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1、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传的条件。拘传应同时具
刑事讯问需要通知家属。具体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一、检察院讯问嫌疑人是否要制作讯问笔录1、要制作讯问笔录。制作讯问笔录的要求如下:(1)讯问笔录应当忠实于原话,字迹清楚,详细具体,并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2)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认为讯问笔录没有错误的,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同时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
一、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讯问录音、录像要一并转移审查吗1、要一并移送。移送的规定如下:(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移送起诉时,应当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2)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律师不享有在场的权利。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往往很多时候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那么你知道讯问嫌疑人时律师能否在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讯问嫌疑人时律师能否在场? 警察、检察官等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律师不享有在场的权利。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后,退股时只需要对自己认缴的股份承担责任,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其他公司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不会对此负责。那公司股东退股时是否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股东退股时是否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
原始股抛售时要不要交个税要收税的,由卖出的证券营业部代扣。以下是具体规定和降低缴税的方法。优惠政策:1、税收构成上市公司大小非限售股股东分机构类型股东和个人股东,在股票到解禁期限后,股东们的解禁所得收入分别需要缴25%的企业所得税或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中有部分可以根据地方政府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实现不同比例的优惠。2、缴税金额计算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
一、讯问嫌疑人时律师能否在场1、警察、检察官等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律师不享有在场的权利。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会见时侦查机关派员在场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立遗嘱,确定自己的财产等将来由谁继承。继承人就能凭借该份遗嘱继承。然而一份有效的遗嘱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的。那么立遗嘱时要有见证人吗?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立遗嘱时是否要有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邀请见证遗嘱的自然人,或者说是遗嘱人立遗嘱的证明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因
您好 ,若对方的行为影响到您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等方面的相邻权利或其他民事权利、权益,可以通过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若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沟通详述案情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法律咨询: 在甲方的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是投标书,规定商务标内容一是投标书,二是授权委托书,三是工期承诺书,但是后面是一个配合施工合同却没编号,另外第五章是合同。 在制作投标书商务标时,是否要将那两个合同放到商务标里去? 律师解答: 不要将合同放到商务标里,之所以招标文件里附合同文本是甲方为了以后的合同洽谈过程中比较容易一些,因为附在招标文件后面的合同内容是没有洽谈余地的,你如果不接受合同内容,你
1、男方赠予女方的金银首饰,若是被认定为彩礼的,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离婚时是可以要回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
你好,可以要求的,但是人家不来要无法强迫的,对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的
刑事录音、录像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2.六部门《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19.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具备录音、录像功能的智能手机几乎人手一个。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通过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所得到的视听资料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的证据。那么,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能够作为合法证据,获得法庭的认可呢?“偷拍”、“偷录”所取得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吗?“偷录”、“偷拍”的录音、录像的合法性首先,我们这里要明确:“偷录”、“偷拍”的仅仅是指未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录音、录像
“视听资料,是指借助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当电子数据这些数字、编码依靠电子信息设备外化成具有思想内容的、直观的、可视可听的声音和影像时,就形成了视听资料”,如上,音、像资料均属于视听资料。但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于电子数据的规定。由此可见,从证据种类而言,存储在模拟信号介质中的音、像资料
请问:
1、公安局要把犯罪嫌疑人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提交给检察院吗?
2、公安局做出取保候审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决定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吗?
3、公安局要把取保候审决定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提交给检察院吗?
4、已经解除取保候审满一年以后,犯罪嫌疑人可能还要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5、已经解除取保候审满一年以后,犯罪嫌疑人应该怎么办?
谢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吗?公安局要把取保候审决定书和解除取保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1)自行辩护的权利; (2)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3)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4)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5)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 (6)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 (7)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等等。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
一、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怎样做1、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按以下方式进行:(1)应当首先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其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应当讯问其原因。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应当予以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机关、部门处理。(2)讯问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