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安全管理,确保厂区的交通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安全管理。
3、 定义
不涉及。
4、 职责
4.1 保卫:负责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监督检查。
4.2 仓库:对运送成品、各原材料车辆司机入厂后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4.3 采购:负责供应商承运车辆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5、 工作内容
5.1 司机的安全管理
5.1.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交通部、省、市有关交通、驾驶人员管理规定,服从交通管理。
5.1.2 坚持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5.1.3 汽车司机经过专业训练,经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驾照后,方可独立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5.1.4 开车前严禁饮酒,服用感冒药等影响驾驶反应的药物,行车时不准饮食、闲谈、打手机等分散驾驶精力的动作,驾驶室不准超乘,按交通管理规定系好安全带。
5.1.5 开车前检查刹车、喇叭、照明灯、信号灯等各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故障出行。
5.1.6 汽车在起步、出入厂门、倒车、调头、拐弯、过路口时应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5.1.7 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牢固,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5.1.8 驾驶室严禁携带危险品。(如液化气钢瓶、化学有毒品、易燃易爆品)。
5.1.9 用起重设备装卸时,司机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起吊货物的同时检查、修理车辆。
5.1.1 0 货车带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前,应检查人员上下完毕、关门起步,脚踏板、保险扛严禁站人。
5.1.1 1 对于特种车辆司押人员的要求(如原药运输车),除需遵守本规定外,还需遵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618- )等相关规定。
5.2 进厂区车辆的安全管理
5.2.1 凡外来车辆进厂时在厂区大门门卫室进行登记并接受保卫科的监督检查。
5.2.2 凡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和防爆区域的所有机动车辆,都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5.2.3 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都安装有效的防火帽,保持车况良好。
5.2.4 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每辆车只允许1名司机进入。在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自己的车辆。
5.2.5 在生产区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5.2.6 各种车辆的装载高度不超过4米,宽度左右不得超过车身20厘米,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米。如拉运“三超”物品,拖运单位经保卫科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确保运输安全。
5.2.7 厂内停车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办公、生活用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前)。停车后应将车门锁好,拉紧手刹制动。
5.2.8 与本公司无关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5.2.9 消防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执行任务时可免除上款规定的登记手续。
6、 引用文件
机运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所属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各项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 本公司生产用车辆一律凭粘贴或悬挂机运公司标识牌进出厂区。车辆标识牌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私家车出入厂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 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
第一条 在厂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不得超过5公里,前后车保持一定的车距,并在车辆进出和弯道等处设置安全警示牌。 第二条 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 第三条 在装运各种超高、超宽、超长等材料物件时,要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 第四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 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
劳动者在工厂厕所抽烟的行为,属于违反工厂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工厂可以依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但工厂不能因此而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如果工厂以罚款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工厂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行政管理部负责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 3.2 安全部对生产厂区机动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进行监督。 4.工作要求 4.1 车辆管理 4.1.1 机动车辆(包括翻斗车、电
厂内运输车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厂内运输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会议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厂内所有运输车辆刹车、灯光、鸣笛、警示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使用,每检查发现上述项不能正常使用的,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伍拾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贰拾元,单位负责人贰拾元。 二、 车辆进出库房、路口、垛口及转弯处,必须减速、鸣笛、打转向灯,每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对车
一、汽车司机 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 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 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 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 在行驶中,应随
1.职工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以上高处、悬崖、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4.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及其它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5.严禁带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现场;6.严禁酒后操作,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7.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 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
人字梯使用安全规定 人字梯使用安全规定如下: 1、在使用梯子进行与水平面高1.8M的高处作业时,须签发HWP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2、每次作业前检查梯子的牢固程度,不安全的梯子严禁使用; 3、当在梯子上用手实施工作时,系安全带或其他保护器具,需要大的作用力的工作不应在梯子上进行等。 人字梯使用安全规定的法律依据 《安全
超宽车辆的新规定如下: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地下车库能建充电设施,但要求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没有消防安全设施或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的,不允许私自建充电设施。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标准较为严格,不能擅自改建。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
车龄超15年每六个月检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
滴滴车不算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一般是长时间、高频率地在道路上行驶,而且载客载货数量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驾驶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 因此,公安部123号令针对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一是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滴滴只能通过电话或软件召车,提供点对点服务。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新规定1、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名称、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有关注意事项。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传染、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输普通货物。其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与业主共同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特制定此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随意停放;2. 业主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库一层出口处位置,并由车主做好防盗措施;3.非业主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车库出入中外泊车处,由车主自行锁好车锁,物品车辆自行保管;4. 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5.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 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 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 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
公众活动场所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安全规定,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