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公诉机关: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金、常*芳、张*建、常*家、邱*富
常*荣、文-勇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一审案号:(2003)川绵竹刑初字第66号
2003年5月26日,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以竹检刑诉(2003)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金、常*芳、张*建、常*家、邱*富、常*荣、文-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金与被告人常*芳口头约定由黄*金提供原酒,常*芳组织包装材料及商标,以共同生产假冒名酒。
之后,常*芳雇佣被告人文-勇从黄*金开设于成都市华丰食品城的兴宏酒类批发部将“绵竹大曲”、“江口醇”、“尖庄”、“泸州”老窖二曲等酒运至常*芳租赁的成都市中和镇、双流县华阳镇出租房内,由被告人常*芳、张*建组织“剑南春”、“全兴”、“五粮液”、“泸州”商标及包装,并雇佣被告人常*家、邱*富、常*荣清洗酒瓶和翻装酒,共计粘贴“剑南春”商标648份、“全兴”商标300份、“泸州”商标88份、“五粮液”商标96份。
除“五粮液”外,均由被告人常*芳雇佣被告人文-勇将酒运至被告人黄*金开设于成都市西南食品城的兴达酒类批发部予以销售。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金、常*芳、张*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使用“剑南春”、“五粮液”、“全兴”、“泸州”老窖特曲的商标及包装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告人文-勇、常*家、常*荣、邱*富明知上述被告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而为其提供运输等帮助行为,其行为均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论处。
被告人黄*金、常*芳、张*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文-勇、常*家、邱*富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常*荣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参与假冒注册商标时间短,情节轻微,依法可免予处罚。
被告人常*家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2003年8月20日,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第25条第1款、第26条第1款、第4款、第27条第1款、第2款、第64条、第65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黄*金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常*芳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建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常*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文-勇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邱*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常*荣免予刑事处罚。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个方面。(1)必须有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不构成);(2)这种使用必须是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3)必须是在同一品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
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是从北京市三级法院2012年终审审结的万余件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的。入选的十个案例中,著作权案件有五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有四件,专利权案件一件。随着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及商业品牌竞争得到普遍重视,新的利益形态和主体不断产生,市场格局更加复杂多样,行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作用日益突显,社会对此给予的期望和关注也在不断提高。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宝马”商标侵权及不正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5日起施行。二○○七年四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7〕6号)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的3年诉讼时效。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需要同时具备使用的行为、未经允许、同一种商品的使用、情节严重。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适用禁止令或宣告从业禁止禁止令和从业禁止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内容,两者均属于非刑罚处罚性的预防性措施,其实质是对被判刑人从事特定活动或者特定职业的权利或资格的限制与剥夺。其中,禁止令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被告人,核心内容是禁止其在管制、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或者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接触特定的人;从业禁止则可以适
1、如果犯了知识产权罪,如假冒别人专利,假冒别人商标,侵犯别人著作权都可能会被判刑,具体怎么量刑要看具体犯罪所得的数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一般性的案件会判三年以下,情节特别轻的可能不会被判罪,只是单处罚金,但是情节严重的最高会被判7年。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 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 )假冒两项
侵犯知识产权涉及的八个罪名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立案起点: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
一、侵犯知识产权怎么判刑?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及其有关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不一定会被判刑,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的量刑范围是七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管辖具体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案件名称: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办案机关: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主要案情:2021年6月某日,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经侦支队接群众报案,其在“快X”平台的某声称“始X鸟户外服饰”的店铺内购买了一件该品牌内衣套装,价格是180元,收到该品牌内衣套装后,发现产品质量粗糙,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怀疑该平台店铺销售的都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遂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依法侦查后
(最新)两高: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2020.9.14施行)最高法最高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1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
网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苏义飞律师:《(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
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文日期:2020年12月26日施行日期:2021年03月01日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一、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概念: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主要是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二、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 1、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 2、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