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幼儿园时如果发生意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生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碰伤或者被抓伤,幼儿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被第三人伤害,根据该条解释,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除非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但实际情况一般幼儿园或多或少都游一定的过错,所以不能避免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其实,幼儿的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往往容易出现意外。
作为幼儿的教育工作者,应当在工作中加倍注意幼儿的活动,尽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另外,但意外发生时,应当主动坦诚地向幼儿家长道歉并予以相应的赔偿,避免事态的负面发展。
总之,幼儿的教育管理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细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意见】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监管义务。你应该积极赔偿。【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
监护责任意味着,只要孩子在幼儿园发生伤害事故,不管幼儿园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等责任。而过错责任则意味着,孩子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了伤害的,如果幼儿园有过错,才需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1、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
一、孩子在幼儿园把别人弄伤了怎么办 孩子在幼儿园把别人弄伤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孩在校玩耍不小心把其他同学弄伤了,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 2.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护责任,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具体各自承担多少责任,需要双方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提讼。 二、孩子在幼儿
您好!上幼儿园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可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伤,教育机构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结合本案,幼儿园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小孩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弄伤眼睛
法律分析: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该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因为是“全托”时间发生的,幼儿园负全部责任。 2、可以赔偿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护理费、家长因此造成的误工费等等。 3、如果因此造成有后遗症的后期治疗费可以一次性算断,也可以根据以后实际发生的情况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要先弄清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可以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劳动关系,申请伤情鉴定,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级别确定赔偿标准。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可与对方协商解决,无法单凭文字来判定是哪方责任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
需要先确定责任,如果都有过错,承担一半的责任就行
是在上面情况下被抓伤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整容费等。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您应当对摔倒的小朋友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学生在学校遭遇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无需负责。学校没有尽到前述职责的,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
你好,在幼儿园中,孩子的安全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每当发生受伤或意外,幼儿园、教师都会被家长数落的。我觉得孩子受伤要看情况,如果是属于意外,比如孩子在户外活动游戏,别的孩子不小心撞到孩子了,或是孩子自己不小心被绊倒了,这种情况很多,可以和家长说明情况,幼儿园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孩子一些慰问。如果是老师疏于看管和照顾,导致孩子受伤,那么幼儿园和当事的老师有责任和义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和家长误工费是应
随着幼儿园虐童事件的频频曝光,作为家长,把孩子交给幼儿园的时候,无不胆战心惊。一天的时间,幼小的孩子,有的甚至还在表达不清晰的年龄。孩子在幼儿园里会有怎样的表现,怎样的收获亦或怎样的伤害,都会与自己班级的老师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对孩子的老师毕恭毕敬,甚至言听计从。只是在心中那丝不信任的阴影似乎永恒存在,难以磨灭。所以,当孩子回家说自己头疼的时候,家长就彻底崩溃了!那片阴影逐步扩散,挡
1、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从法律上讲,这个责任是应该由学校赔偿的!但是从长远上看,不排除学校承担了责任以后对你家孩子”报复”,对以后孩子的心里成长产生影响!可以的话,和解处理,化干戈为玉帛!
你好,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责任
,要求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申请伤残鉴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