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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五岁的孩子在幼儿园课外期间把门牙磕掉两颗,园方赔偿两个月托费,约2400元,我没同意,有过类似的案例么?大约赔偿多少钱

问题描述

你好,五岁的孩子在幼儿园课外期间把门牙磕掉两颗,园方赔偿两个月托费,约2400元,我没同意,有过类似的案例么?大约赔偿多少钱
1个回答

1、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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