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建立了限制消费制度;2015年修改为《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限制消费制度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亦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制度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时,也给单位法定代表人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本文就如何解除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一、解除法定代表人限高措施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结合该规定的第三条,可以将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法定情形归纳为以下四种:
(1)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2)申请执行人同意;
(3)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时,申请暂时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内容没有兜底条款,难以涵盖执行工作实践中需要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所有情形。2019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答复》中初步认为,因审判监督执行依据已被撤销的,或因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执行案件被裁定终结执行的,或者执行依据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此时需要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考虑拟先行在限制消费系统中增加“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以及“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两种情形。
201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7条规定了几类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形。
可以简单归纳为:
(1)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能够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3)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
二、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
是否应当解除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相关主体申请且法院初步审查后,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由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的财产、印章、账簿,决定企业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管理和处分企业的财产等等。理论上讲,在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之后,企业的财产已不可能因其法定代表人的消费行为而不当减少,进而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有观点认为,此时即应解除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的限高措施。一些地方性司法文件对此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1日公布的《关于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十四条:“问: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是否应对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答:人民法院作出破产申请受理裁定书前,不需要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作出破产申请受理裁定书后,应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
三、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后应当解除限高措施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在破产管理人的主导下,完成债权申报、资产评估、拍卖、召开债权人会议等等事项后,如果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可以向原执行法院提出解除限高措施的申请,法院应当同意。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
裁定终结执行不同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彻底结束,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不能再恢复执行,除非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例外情况。
由于执行终结,作为执行手段之一的限制消费措施,自然应当随之解除。
随着法院执行力度不断加大,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前提下,要时刻关注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建立了限制消费制度;2015年修改为《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限制消费制度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亦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制度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时,也给单位法定代表人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本文就如何解除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进行简要分析。一、解除法定代表人限高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
在律师的实务当中,经常会遇到代理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被限制了高消费,使得坐飞机、乘高铁、子女就私立学校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法发布善意文明执行和律师参与执行两意见》,该意见的发布将限制上述人员更加的理性,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如何规定的:五、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14.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必须严格依照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2、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
不会自动撤销。如果履行完毕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是在三个工作内删除失信信息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是三个工作日之后可以正常消费。如果没有履行完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即使被执行人提出申请,法院也不会取消高消费的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
经常会有人在出行时发现自己买不了机票,着急忙慌查询后才知道是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信息:截止2019年5月24日,人民法院限制24715341人次乘坐飞机,限制5858530人次乘坐火车。本文主要介绍限制高消费的有关法律规定。一、什么是限制高消费?主要限制内容有哪些?所谓限制高消费是指法院对特定的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措施,主要是限制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
企业法人限制消费令没有固定解除的期限,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后可以恢复正常消费状态。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十将第九条修改为:“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
一、公司法人限制高消费多久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后,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之后就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如下: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可以申诉 步骤如下:1需要准备好一和二审裁判书文书材料我们如果要法院限制高消费申诉 首先需要有具备法律效益的一二审裁判书。而且我们必须准备原件才可以 复印件是不生效的。我们可以自己复印一份留底 原件交上去进行法院限制高消费申诉的相关流程操作和使用。如果没有原件我们可能要白跑一趟 还得来回折腾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2还需要写上一份解除法院限制高消费的申请书我们法院限制高消费申诉的时候
债务履行完毕、经申请人同意、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即可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解除限高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应被采取限高措施的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本案中,唐山中院对徐昕采取限高措施是基于其为铭友公司法定代表人和
限制高消费是因为你被起诉了,如果你没有被起诉,你可以跟法官说你不需要执行限制消费,法官就会给你解除限制高消费。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跟我电联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取消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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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限制高消费后,已经把债务还清,法院应该以职权解除限制消费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
律师解答限制高消费可以坐飞机,但是不能坐二等以上舱位。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
公司无力经营,开不开工资,法定代表人被制高消费,无法出行,怎么办?我来告诉您解决办法:1、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2、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变更为他人,再申请法院解除限高。3、可以申请法院对企业进行破产,解除法定代表人个人限高。您知道了吗?
张总:我的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了,但该判决中要求实现的保修行为,因为客观条件没有办法实现,因而法院把我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我也被限制了高消费。每到银行审核贷款时,因为我限制高消费的状态使得我的贷款额度每年降低,公司的资金更加紧张了,如何解决呢?晋律师:第一 我们要明确,因为您的限制高消费状态是基于公司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而产生的,且由于“限高”实施的范围条件较为宽松,解除条件较为苛刻,所以欲解“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