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进是江苏某农村商业银行员工。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开除处分:(三)经公安、司法部门认定,参加“黄、赌、毒、黑”和走私活动的。
公司制定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一)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三)存在赌博、吸毒、嫖娼、走私等行为的;
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在社会秩序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一)参加“黄、赌、毒、黑”和走私活动之一的,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小组,由监察部门牵头,审计、人事、合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员工重大违规行为处理事项的责任认定。
责任认定小组在审查相关违规事实证明材料和纪检监察部门审理情况的基础上,对责任人的违规事实进行责任认定,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的规定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呈报党委(领导班子)审批。
如责任认定小组经过审查认为违规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要求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
2015年12月4日,公司下发关于修订《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将修订的第三章《处理程序》予以印发。
2016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修订《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其第四百七十条第五款规定:对违规人员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经本级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小组认定形成处理意见报党委(领导班子)批准,并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党委(领导班子)应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执行。
2016年4月15日22时许,高进伙同彭小友、杨小功、彭小军等人在彭小军家中以"推牌九"的形式赌博。
2016年4月16日,公安局对高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高进行政拘留三日。
2016年6月7日,公司事故责任认定小组召开会议,并依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暂行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一致建议给予高进开除处分。
2016年6月8日下午,公司召开党委会2016年第十四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同意违规责任认定小组建议,给予高进开除处分。
2016年6月9日为端午节放假期间。2016年6月9日晚5:30,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一致同意行党委对高进的处理决定。
2016年6月16日,高进申请仲裁,认为公司违法解雇。仲裁委认为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其处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故对高进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2016年8月1日,高进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赌博是法律明示的禁止事项,不论何时,均不应进行赌博,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进行赌博可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一审法院认为,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高进参与赌博行动,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高进主张其行为不是发生在工作期间,不应受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不能成立,因为赌博是法律明示的禁止事项,不论何时,均不应进行赌博。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不能进行赌博包含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间,符合法律规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进行赌博,可以予以开除处分,故其对高进作出的开除处分并不存在过重的问题。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应事先通知工会,若未事先通告工会,在起诉前用人单位可以补正有关程序。
本案中,原告高进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其赌博行为符合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开除处分条件,公司可以对其作出开除处分的决定。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先由事故责任小组进行认定,再由党委会作出开除处分决定,虽然并未事先通知工会,但事后工会委员召开会议研究,并一致同意开除处分的决定,对有关程序进行了补正,该开除处分行为合法有效。
故对高进要求撤销公司处理决定及补发工资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判决:驳回高进的诉讼请求。
高进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公司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问题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
本案中,公司提供了证据证明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议定程序,并已履行了向员工的公示或者告知义务。
高进上诉提出,依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给予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构成刑事犯罪,而高进是被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高进应受到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
经查,《暂行办法》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一)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
...(三)存在赌博、吸毒、嫖娼、走私等行为的;"
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在社会秩序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一)参加“黄、赌、毒、黑”和走私活动之一的,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
从《暂行办法》的上述条款内容看,并得不出“给予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构成刑事犯罪”这一结论;同时《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与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间并不冲突,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故高进的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高进还上诉提出,其赌博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工作期间,不应受到单位的规章制度约束;该上诉理由不符合《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条款规定,亦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高进又上诉提出,公司对高进作出开除处分违反了相关程序。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本案中,虽然公司在对高进作出开除处分决定之前未通知工会,但事后工会委员召开会议研究并一致同意该处分决定;公司已对相关程序进行了补正,其对高进作出的开除处分决定应属合法有效。
综上,高进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17)苏13民终2018号(当事人系化名)
法律建议:公司以有犯罪记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1、员工犯罪时已经年满十八岁且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入职时未告知用人单位自己有前科,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犯罪时年满十八岁但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若入职时未告知用人单位自己有前科,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补偿金。3、员工犯罪时未满18岁。若入职时未告知用人单位自己有前
答:不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对员工有知情权,员工应如实告知,但该如实告知义务是指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的事项,如个人身份信息资料,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资格证书、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即使员工入职时有隐孕或隐婚行为,但不符合欺诈条件,故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操作建议:用人
高院再审:员工赌博被拘留10天,公司解雇违法|原因只有一个刘小平系海联公司员工。2011年7月27日刘小平因赌博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1年9月21日海联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规定解除了与刘小平的劳动合同。刘小平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会于2013年5月20日作出裁决驳回刘小平的请求。刘小平不服于2013年6月21日向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小群于2012年5月2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约定:小群担任研究部高级经理,合同期限自2012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1日……。小群的工资标准为55000元/月。某公司对小群2018年年度绩效考核的《考核确认单》载明:“研究员本身思考能力比较受限,对于投资需要思考的机会与风险点,把握较少……”,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向小群发放了《考核通知书》,内容为:通知小群2018年度的考
小群系某企业员工,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虽然在通知家属时,小群让其母亲代为向单位请假,但碍于面子,隐瞒了因嫖娼被拘的事实,仅是只是口头告知说身体原因需要请假。十天后,当小群来到单位上班时,却被告知自己因为旷工被开除了,小群不服单位的处理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共计10万元。在未获得仲裁支持后,又起诉到法院。那么,小群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案例2010年1月1日,李某入职公司。2016年1月20日,李某提交客户会议的报销申请,申请附酒店发票、菜单、酒店结算单、酒水发票、人员签到表、会议入住房间分配表、会议活动总结等;活动总结显示费用预算为45800元;活动总结中有酒店布置及会议照片等。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虚报资料、提交不实或虚假单据、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次严重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具有单方通知解除劳动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2、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
一般情况下,非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职工被判刑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来源 | 苏州中院最新资讯、实务文章经典案例研究,供朋友圈转发 试用期可以说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只凭公司单方面说一句“不合格”就行。以下两起新招用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件,分别对“不胜任工作岗位”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作出区分,来看看这两起案例。01不胜任工作?招录条件需要先行细化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解除合同,没缴纳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至15年。剩余年限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由个人缴纳。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赌博被拘留3天是不算案底的,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并不是被法院判处有罪,所以拘留是没有案底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携带管制刀具应该为治安行政拘留,不可以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可以按规定同被拘留人会见。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
法律分析:配偶有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会影响政审。但是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
父亲受过行政处罚,只要自父辈们有过刑事处罚记录的,子女是不能参军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
一、被拘留15天,在里面都干些什么?被拘留15天的,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拘留人应当根据被拘留人的情况,来确定教育的方式,是集体教育还是个人教育,被拘留人愿意劳动的,还可以组织生产劳动。拘留15天是否有案底,需要先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断是什么性质的拘留以及什么性质的案件记录。如果是行政拘留,并不进个人档案,是不会留有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