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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告公安),两审法院枉法判决,由于一提起诉讼,就被报复,失去人身自由我应该如何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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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告公安),两审法院枉法判决,由于一提起诉讼,就被报复,失去人身自由我应该如何申冤?
1个回答

一审后,你不服一审判决的,自你接到判决书15日内,你可以上诉,申请二审。二审后,你觉得还不服。你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用的理由如下: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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