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发明权纠纷 152、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 153、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 (1)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 (2)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 (3)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 (4)确认不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5)确认不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纠纷 (6)确认不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154、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纠纷 (1)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损害责任纠纷 (2)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 (3)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损害责任纠纷 (4)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责任纠纷 (5)因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损害责任纠纷 (6)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损害责任纠纷 (7)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损害责任纠纷 155、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156、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返还费用纠纷 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 157、仿冒纠纷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 (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 (4)伪造产地纠纷 158、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159、虚假宣传纠纷 160、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 162、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 163、有奖销售纠纷 164、商业诋毁纠纷 165、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 十六、垄断纠纷 166、垄断协议纠纷 (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 (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 16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1)垄断定价纠纷 (2)掠夺定价纠纷 (3)拒绝交易纠纷 (4)限定交易纠纷 (5)捆绑交易纠纷 (6)差别待遇纠纷 168、经营者集中纠纷
06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169、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170、社会保险纠纷 (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171、福利待遇纠纷 十八、人事争议 172、人事争议 (1)辞职争议 (2)辞退争议 (3)聘用合同争议
07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纷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173、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17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 175、船舶损坏空中设施、水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176、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 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 178、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 179、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180、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责任纠纷 182、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运输合同纠纷 185、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 186、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187、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188、船舶修理合同纠纷 189、船舶改建合同纠纷 190、船舶拆解合同纠纷 19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 19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19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1)定期租船合同纠纷 (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 19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9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纠纷 196、渔船承包合同纠纷 19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纠纷 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 19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 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 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20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20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204、理货合同纠纷 205、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 206、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207、海难救助合同纠纷 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 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纠纷 210、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 212、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 213、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 214、海事担保合同纠纷 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216、船坞、码头建造合同纠纷 217、船舶检验合同纠纷 218、海事请求担保纠纷 21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221、港口作业纠纷 222、共同海损纠纷 223、海洋开发利用纠纷 224、船舶共有纠纷 225、船舶权属纠纷 226、海运欺诈纠纷 227、海事债权确权纠纷
08第八部分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228、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 229、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 230、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 231、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 232、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 233、企业分立合同纠纷 23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235、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236、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237、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238、联营合同纠纷 239、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3)外商独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4)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4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4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4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243、股东名册记载纠纷 244、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245、股东出资纠纷 246、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247、股东知情权纠纷 248、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249、股权转让纠纷 250、公司决议纠纷 (1)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2)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251、公司设立纠纷 252、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253、发起人责任纠纷 254、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255、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256、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57、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258、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259、公司合并纠纷 260、公司分立纠纷 261、公司减资纠纷 262、公司增资纠纷 263、公司解散纠纷 264、申请公司清算 265、清算责任纠纷 266、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二十二、合伙企业纠纷 267、入伙纠纷 268、退伙纠纷 26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270、申请破产清算 271、申请破产重整 272、申请破产和解 27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274、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 275、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276、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277、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278、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 279、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1)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80、取回权纠纷 (1)一般取回权纠纷 (2)出卖人取回权纠纷 281、破产抵销权纠纷 282、别除权纠纷 283、破产撤销权纠纷 284、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285、管理人责任纠纷 二十四、证券纠纷 286、证券权利确认纠纷 (1)股票权利确认纠纷 (2)公司债券权利确认纠纷 (3)国债权利确认纠纷 (4)证券投资基金权利确认纠纷 287、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1)股票交易纠纷 (2)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3)国债交易纠纷 (4)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288、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289、证券承销合同纠纷 (1)证券代销合同纠纷 (2)证券包销合同纠纷 290、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291、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 292、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1)股票回购合同纠纷 (2)国债回购合同纠纷 (3)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4)证券投资基金回购合同纠纷 (5)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93、证券上市合同纠纷 294、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295、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 296、证券发行纠纷 (1)证券认购纠纷 (2)证券发行失败纠纷 297、证券返还纠纷 298、证券欺诈责任纠纷 (1)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 (2)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 (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4)欺诈客户责任纠纷 299、证券托管纠纷 300、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 301、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30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 二十五、期货交易纠纷 303、期货经纪合同纠纷 304、期货透支交易纠纷 305、期货强行平仓纠纷 306、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307、期货保证合约纠纷 308、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309、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 310、期货欺诈责任纠纷 311、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责任纠纷 312、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 313、期货虚假信息责任纠纷 二十六、信托纠纷 314、民事信托纠纷 315、营业信托纠纷 316、公益信托纠纷 二十七、保险纠纷 317、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318、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1)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3)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319、再保险合同纠纷 320、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321、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322、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323、保险费纠纷 二十八、票据纠纷 324、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325、票据追索权纠纷 326、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327、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328、票据损害责任纠纷 32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330、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331、票据保证纠纷 332、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333、票据代理纠纷 334、票据回购纠纷 二十九、信用证纠纷 335、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 336、信用证开证纠纷 337、信用证议付纠纷 338、信用证欺诈纠纷 339、信用证融资纠纷 340、信用证转让纠纷
09第九部分 侵权责任纠纷
三十、侵权责任纠纷 341、监护人责任纠纷 342、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34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34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34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46、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34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1)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2)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 348、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1)、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349、产品责任纠纷 (1)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2)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3)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 (4)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 35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5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352、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1)大气污染责任纠纷 (2)水污染责任纠纷 (3)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4)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 (5)土壤污染责任纠纷 (6)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7)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353、高度危险责任纠纷 (1)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2)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 (3)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4)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 (5)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6)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 35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355、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1)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 (3)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 (4)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 (5)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6)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7)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356、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357、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358、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359、公证损害责任纠纷 360、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 361、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362、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纠纷 363、铁路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1)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2)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364、水上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1)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2)水上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365、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1)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2)航空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366、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67、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68、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69、因申请诉中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70、因申请先予执行损害责任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0〕346号)第二次修正)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有哪些《民事案由规定全文》第一章 人格权纠纷一、人格权纠纷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2、姓名权纠纷3、肖像权纠纷4、名誉权纠纷5、荣誉权纠纷6、隐私权纠纷7、婚姻自主权纠纷8、人身自由权纠纷9、一般人格权纠纷第二章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二、婚姻家庭纠纷10、婚约财产纠纷11、离婚纠纷12、离婚后财产纠纷13、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14、婚姻无效纠纷15、撤销婚姻纠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3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0〕346号)第二次修正
最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0〕346号)第二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
编者按: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2020〕346号),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相应修改,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应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随后
修改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来源|人民司法作者|郭锋陈龙业贾玉慧 修改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本文将刊登于《人民司法》2021年第13期作者:郭锋 陈龙业 贾玉慧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目次 一、《修改决定》的制定背景 二、《修改决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修改决定》的主要内容 四、部分案由的设计思路以及适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案件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案件所
五、适用修改后的《案由规定》应当注意的问题1.在案由横向体系上应当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适用个案案由。确定个案案由时,应当优先适用第四级案由,没有对应的第四级案由的,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第二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一级案由。这样处理,有利于更准确地反映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有利于促进分类管理科学化和提高司法统计准确性。2.关于个案案由的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0〕26号)同时废止。现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印发给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条文对照(2020年7月20日修改,9月1日起施行)2012年版2020年版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多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公安机关可以和外国警察机关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华人民共
【颁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20〕17号 【发布日期】2020-12-29 【实施日期】2021-01-01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修改变更】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民事案件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对民事案件中案由的确定,是立案不可回避的问题,确定案件诉讼争议点和正确适用法律,有利于提高案件司法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不过,很多人不清楚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有谁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案件案由有谁决定 由法院来确定,所谓民事案件案由,是指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
来源:山东高法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导读: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以下简称证据新规),并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本次修改可圈可点,值得学习、更新的知识非常多,小编将证据新规中证人证言部分(该部分一共涉及12个条文,即第六十七条至七十八条,强化了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修正)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
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法院行政案件案由的确定和表述不尽一致,有些法院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规范行政案件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案件的特点,结合行政审判实践经验,现就有关行政案件案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人
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一览表(2020版)法院本部地址、电话立案窗口地址、电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肇嘉浜路 308 号电话:63080000东兰路248号4号楼电话:6451112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1200号电话:62751200同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电话:56700000同左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电话:58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为完善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重新公布,各地按此标准实施征地补偿。二、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
陕西省 《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二、致人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三、因民事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15000至20000元,二级10000至15000元,三级5000至10000元,四级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规定的最高限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一、人格权纠纷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姓名权纠纷3.名称权纠纷4.肖像权纠纷5.声音保护纠纷6.名誉权纠纷7.荣誉权纠纷8.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1)隐私权纠纷(2)个人信息保护纠纷9.婚姻自主权纠纷10.人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姓名权纠纷。3、肖像权纠纷。4、名誉权纠纷。5、荣誉权纠纷。6、隐私权纠纷。7、婚姻自主权纠
知乎 邓超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对于出庭律师而言,庭审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己方的裁判。但这一目的并非总能实现,因为裁判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例如,在黑白分明的案件中,律师无论表现得出色、平庸还是差劲,可能都难以左右裁判结果。换言之,官司获胜不一定都是律师的功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