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关于社保转移,相关人事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国家人事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19、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无聘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个人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21、在已经试行事业单位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地区,受聘人员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关系解除后,聘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关系转移和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辞职怎么办理手续1、申请离职(向主管部门申请)的申请书;申请内容需符合离职条件;2、申批通过(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3、移交工作(向单位、公司安排的接班人移交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并通过审查认可;签定移交清单(工作单位办理);4、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社保局办理);5、如在公司或单位住宿;需办理离厂手续。获得放行认可;6、如公司或单位机要部门、岗位还需签订离职后的保密
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而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来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薪级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指的是因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而设立的工资薪级。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
事业单位辞职养老保险怎么办理事业单位辞职,社会养老保险处理方法如下:1、转为个人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个人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2、转为企业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企业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参保。3、转为个人后停保。如果参保年限已满15年,可以停止参保。到退休年龄时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
【网友咨询】我是一名开滦煤矿工人;现在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前几年要我交社保基金说到60周岁可办理退休手续现在我的档案资料在唐山社保前几天社保通知我去办手续到那却说我的退休手续办不了因为我是1992年被除名职工如果是93年的可以办理请问有没有这类规定?【律师解答】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
改制不能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至于事业单位也有签劳动合同的
一、退休档案的报送各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人才人事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部门),可在拟退休人员到达退休月份的前两个月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档案及相关资料。每月10日前为报送档案期,逾期报送的推迟到下一个月办理退休手续。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严禁更改反映工作人员出生时间的材料档案。认真执行《河北省人事厅关于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
法律咨询解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后,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只有缓刑执行完毕才能办理退休手续。2、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3、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
丧葬费以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抚恤金是国家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者伤残职工,失去劳动能力职工的费用,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国家会按照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个月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直到被供养
在可以土葬的地区,土葬的话是有丧葬费的。而在国家规定火化的地区,如果参保人死亡之后是必须要实行火化的,如果不火化就不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在不实行火化的地区,要到民政局去开具不实行火化的证明,才可以领取。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有的,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需提交的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一式
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而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你好,一、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
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退休怎么办理对于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该退休人员只能与企业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不会被开除,因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般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
公务员有外遇不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公务员有婚外情属于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给予处分的。即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
退休人员有的都有一次性的住房补贴的,一般是国家根据地方的一些情况给予补贴的,也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利益的,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政策的,建立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的通知》第三条,建立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六)建立住房补贴制度。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在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市场价购买住房(包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