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之提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5和128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具有相当独立于被代理人的地位,但是根据《保险法》第136条规定,保险公司又负有对保险代理人有培训和管理的责任,以确保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在保险公司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情况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究竟是保险法上的保险代理人,还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其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在渗入较强公司管理因素的背景下,劳动关系与代理关系界限渐有模糊之势,究竟如何区分,司法实务与执法实务颇多争议。近来,诉至各级法院的许多案件,都涉及这一问题,对该问题的解决也并不一致。本文拟从我国司法实践的观点出发,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判决和我国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等资料,阐明代理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二、我国司法实践的观点中国保监会曾提出:“在具体案件中,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是否属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与该业务人员之间是否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应当依据二者间订立的具体协议的法律性质确定。”[①]具体协议的法律性质如何判断,究竟是从协议的形式(名称)上判断,还是从协议的实质(内容)上判断,没有任何指示。我国法院的判决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劳动关系说,二是代理协议说,各自的论证角度有所不同。(一)劳动关系说有的法院根据保险从业人员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从属关系,有则认定为劳动关系,无则认定为代理关系。而从属关系的存在与否,主要是看保险公司对劳动者是否实行了劳动管理制度,是否拥有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处罚权,是否要承担为其缴纳养老公积金的义务等因素考虑。如在一则判决中,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向保险从业人员发放了考勤卡并通过考勤制度进行管理,并有对从业人员的考勤处罚权,而且还实施了在从业人员工资中扣除养老公积金的行为,从而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非保险公司主张的代理关系。[②]另有法院从依据《保险法》对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法定资格和执业条件的要求,结合实践中的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制度,认为在当前不存在保险代理人工商登记制度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合格的保险代理人,因此他们之间只可能是劳动(雇佣)关系。该法院认为:从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11月30日颁布的《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第三条来看,保险代理人共有3种,分别是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前两种代理人都指的是公司或者单位,个人代理人则指向的是个人。主要说明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营销员不同于前述法规规定的“个人代理人”。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由此可见,个人保险代理人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核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现在从事保险营销及代理业务的保险营销人员,只是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聘用的保险营销员。这些保险营销员虽然取得了保险代理人的资格,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但是他们还不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符合法定的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全部条件,不能作为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因此他们只能作为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聘用的保险营销员。也就是说,在目前保险营销人员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情况下,他们与保险公司之间尚不具备建立代理与被代理关系的资格。
基本案情:2013年8月16日,某建筑公司与张某某签订《龙宸世纪项目人工费单包协议书》,承包了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龙宸世纪一期工程的室内外抹灰、砖砌体、混凝土的浇灌(不含基础)、混凝土自拌、外架安装、室内外地平等工程项目。2014年2月,陈某丙经谢某某介绍到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的龙宸世纪项目从事杂工(小工)工作,口头约定工资120元/天,由谢某某对陈某丙进行考勤,工资由谢某某发放。2015年1
当前,数字化为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也成为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个人信息和隐私被泄露并非今天才存在,只是这些问题越演越烈,频繁被曝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事件屡见不鲜。此次《民法典》新增“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章节,旨在对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一、法律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
所谓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以下法律地位和特征:1、受益人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2、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发生给付纠纷,受益人可以独立行使诉讼权利,请求得到给付;3、受益人无偿享受保险利益,受益人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也无权向受益人追索保险费;4、受益
【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为追索工程款,一并起诉违法分包人和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既不是合同相对人,也不是发包人,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情摘要】总承包人保定某公司于2012年8月与分包人北京某装饰公司签订《居住楼及车库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将某居住区一栋楼及车库装修工程分包给北京某装饰公司。2012年9月,北京某装饰公司将分包的工程中约900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要看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是不是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代理人关系,那个税及营业税都需要业务员自己承担了。2. 如果保险业务员是以保险代理人身份展业,而不是保险公司员工的话,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
以下就是车补如何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回答。公务用车改革后,各级党政机关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需要强调的是,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
一、范围和对象1、区内取得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实名制登记人员情况经比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不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登记信息有误的,经重新核对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实名制登记漏报人员,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办理相关参保手续。二、申请及批准程序4、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诉讼或应诉,在民事诉讼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它组织”一类。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或者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属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所以说有钱放贷也不能任性哦。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
(一)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但也有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
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是什么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没有明确和严格的等级而在我国,对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是有明确和严格的等级区分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叫“行政法规”,省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叫“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和省、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叫“规章”,较大的市以下的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或
第三章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
对涉及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承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对于分公司已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况,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原告起诉时,分公司虽已关闭或被撤销,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其权利义务应由其开办、设立的总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担。二、分公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的,应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因为这类分支机构一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
保险代理人的资格证不能注销。保险从业资格证书是一种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相关人员通过国家的专门考试而获得的一种职业证书。保险执业证不能注销的,到时间不验证就过期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 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第一百二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
保险代理人的资格证不能注销。保险从业资格证书是一种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相关人员通过国家的专门考试而获得的一种职业证书。保险执业证不能注销的,到时间不验证就过期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 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第一百二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该条明确了公证遗嘱的“唯一地位”,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经过公证的,即使随后又改变遗嘱,最终仍以公证遗嘱为准。我国民事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即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俊丽一、消费者过度维权案件的起因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让有些不法经营者为了快速牟取非法利润,置法律于不顾,制假售假情况严重,以至于伪劣商品严重侵蚀着消费者的权益。为此,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支持消费者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和方式维权,并在法律上给予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给予超过商品价款数倍的惩罚性赔偿的诉求。从而达到打击制假售假不良商家的目的。然而在
根据户口的性质不同,失业保险在缴费上也有所不同。城镇和农村的区别就在于城镇有个人缴纳部分,而农村不需要缴纳个人部分。如果失业,这两种主体所享受的待遇也会有所不同,城镇居民自然比农民享受的待遇要高。我想这主要还是考虑到农民失业后还有自己的土地,而城镇居民则只能选择再就业。2.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