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遗嘱继承之外,一般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侄子是无法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是如果侄子对这位叔叔扶养较多,那么他可以得到适当的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法定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1、弟弟不能代位继承哥哥应该得到的遗产。2、因为法律规定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认为遗产分配不公平的,继承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遗产一般应当在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对于分割继承权的行为,继承人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提起继承权诉讼,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继承法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
法律分析:侄子可以将户口转到伯父的户口所在地上学。户口迁移是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一、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因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 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
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分房屋可以,宅基地不能因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
宅基地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农村宅基地其使用权,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不是农村户口的人如果符合继承条件,是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
从法定继承来讲,儿媳妇并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只能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但当公婆的儿子,也是儿媳妇的丈夫去世后,儿媳妇承担起了赡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当公婆去世之后,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并且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媳妇的丈夫没有去世,但是公婆留有遗嘱,明确表示让儿媳妇继承遗产,那么儿媳妇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
1、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子的,则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但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孙子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2、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3、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其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承:第一,在遗嘱继承中,爷爷奶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其孙子继承其财产;第二,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孙子的父亲作为法定继承人先于孙子的爷爷奶奶死亡的,那么孙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孙子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就是说,对于爷爷奶奶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孙子是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进行继承的
1、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只要爷爷奶奶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或者是当孩子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2、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虽然奶奶还没分配到父亲的遗产就去世了,但因为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所以奶奶还是有继承份额的。22、叔叔姑姑是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参与分配父亲的遗产是分配奶奶的那一部分,实际上还是顺位继承。代位继承是你代父亲继承奶奶的遗产。3、因为本来根据顺位继承,父亲先于奶奶去世,父亲就无法继承奶奶的遗产,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有叔叔姑姑,你作为奶奶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是无法继承奶奶的遗产的。但是有了代位继承后
依照法定继承时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除非被继承人有立遗嘱,再则有以下两种情况:1、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如果爷爷没有留下遗嘱,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但是只能继承父亲应该有的一部分。2、如果父亲后于爷爷去世,那孙子女可以办理转继承手续。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亲的婚前财产,继母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母作为其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1、祖上留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具体而言,留下的宅基地并不享有所有权,只能享有对应的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可以无偿从村集体获得的,但是当农民因为求学,买房,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村集体时候,宅基地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因此其严格来说并不属于继承,而是使用权的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2、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不能。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
祖辈留下的农村房产,非农户口子女,能继承。儿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外孙女能不能继承姥姥的房产1、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外孙女不能继承姥姥的房产,因为外孙女不属于姥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姥姥有遗嘱约定了给外孙女继承,或者是姥姥的子女先于姥姥死亡的,外孙女能继承姥姥的房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