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的遗产儿媳妇能不能继承
1、父母的遗产儿媳不一定能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2、在实践中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二方面综合考虑:
(1)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
(2)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3)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不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儿媳可不可以继承遗产”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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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父母的遗产,子女决定放弃继承权的,孙子当然不可以继承,因为孙子本身就不是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孙子才享有代位继承权。但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外,还有配偶和父母。
从法定继承来讲,儿媳妇并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只能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但当公婆的儿子,也是儿媳妇的丈夫去世后,儿媳妇承担起了赡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当公婆去世之后,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并且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媳妇的丈夫没有去世,但是公婆留有遗嘱,明确表示让儿媳妇继承遗产,那么儿媳妇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2、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2、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2、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能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1、虽然子女未尽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2、不过,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一、领养的孩子是不是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1、领养的孩子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
出嫁的女儿能继承父母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嫁出去的女儿也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以出嫁为理由,否认女儿继承权的,都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女儿出嫁后,她们与父母之间仍然有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
户口迁出有继承权。两种继承类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无论哪种继承类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户口都不是必要条件,而是基于双方是否有近亲属关系或被继承人的意愿。就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
如今,有一部分人出于某种原因可能会选择移民国外,加入外国国籍。全国各地存在一大批外籍华人,他们虽然加入外国国籍,但是也许他们的父辈还是中国国籍,那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当国内老一辈的亲人去世,作为继承人的外籍华人,要如何继承国内亲人的遗产呢? 华侨或外籍华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财产,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如下手续: 1.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与他(她)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
一、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1、能,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2、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3、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1、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子的,则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但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孙子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2、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3、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出嫁女能继承父母财产。父母去世时,如果没有立遗嘱分配遗产,子女就是他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即使女儿已经出嫁并且户口已经迁出,也不会影响她的继承权利。当然,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如果出嫁女有能力却未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分割遗产时应考虑这一情节,给其不分或者少分。【法律指引】《继承法》第9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13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的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
1、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只要爷爷奶奶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或者是当孩子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除了遗嘱继承之外,一般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侄子是无法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是如果侄子对这位叔叔扶养较多,那么他可以得到适当的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法定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封闭已久的国门再次打开,无数青年把好奇的目光,投向了外面的世界。怀着各种梦想和心愿的年轻人,纷纷踏上了出国之路。这批翘楚多数都已经定居国外,甚至已经加入外国国籍,那么他们的父辈在国内留下的房产、存款等遗产又该如何处理呢?能够继承吗?下面我们就多年办案经验来详细说说下列问题: 一、作为中国人,但是已加入外国国籍,能不能继承中国财产?1、《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
不能。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
1、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得到的赔偿,而非死者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1)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继承篇司法解释》第十条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