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孙女能不能继承姥姥的房产
1、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外孙女不能继承姥姥的房产,因为外孙女不属于姥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姥姥有遗嘱约定了给外孙女继承,或者是姥姥的子女先于姥姥死亡的,外孙女能继承姥姥的房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继承顺序有哪些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抚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抚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抚养被继承人。
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抚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抚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遗产在继承时,应该按照男女平等、照顾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员。同一继承人之间应该协商遗产的继承,对遗产继承数额分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分配遗产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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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诉称 原告钱斌、钱林诉称,被告原聘用的经办人刘敏华、钱多多、钱来、钱道在清理登记时,不经原告人同意,只听钱媛一家指划,不尊重历史事实,不按当时政策法规原则,错误地把原告人祖父钱建国解放前所建的一栋众有共权的老屋全部填划登记发给钱媛及其子钱进两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包括晒坪面积实有500多平方米。解放后土改划分有初始登记存档。这栋老屋的厅堂、渡水、天井、晒坪一直以来是钱建国的儿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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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抵押后贷款还不上可以进行申请延续展期,如果实在是资金周转不灵,暂时不能拿出钱来还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宽限期。一般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银行会同意将还款的日期延续在一定的期限。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还贷;抵押物被拍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
一、如果有遗嘱二婚能继承丈夫的房产吗 如果有遗嘱二婚能继承丈夫的房产。提醒,并且只要丈夫没有在遗嘱内限制其配偶进行继承的,其配偶就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二、法律规定遗嘱生效必须起诉吗 法律规定遗嘱生效并不是必须起诉,主要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定条件的话,都是合法有效的。去法院确认遗嘱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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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分别有:双方协议解除后可以解除担保关系;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担保关系可以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担保关系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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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分户通常是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的。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配偶、子女等人员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
一、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因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 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坍塌,虽然不能进
户口迁出,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分房屋可以,宅基地不能因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所以,户口迁出的继承人,一定要尽力保证老家的房屋不会因为年久失修
宅基地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农村宅基地其使用权,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不是农村户口的人如果符合继承条件,是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
从法定继承来讲,儿媳妇并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只能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但当公婆的儿子,也是儿媳妇的丈夫去世后,儿媳妇承担起了赡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当公婆去世之后,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并且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媳妇的丈夫没有去世,但是公婆留有遗嘱,明确表示让儿媳妇继承遗产,那么儿媳妇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
1、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子的,则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但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则孙子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2、因为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3、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其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承:第一,在遗嘱继承中,爷爷奶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其孙子继承其财产;第二,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孙子的父亲作为法定继承人先于孙子的爷爷奶奶死亡的,那么孙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孙子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就是说,对于爷爷奶奶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孙子是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进行继承的
写在前面的话: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父母作为被执行人,其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其子女名下的财产能不能被执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实现。为此,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案例,众说纷谈,主要有两种观点。 不能执行说父母出资将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赠与系单方法律行为,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
1、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只要爷爷奶奶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或者是当孩子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1、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子女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2、但是子女死亡的,遗产还可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除了遗嘱继承之外,一般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侄子是无法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是如果侄子对这位叔叔扶养较多,那么他可以得到适当的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法定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依照法定继承时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除非被继承人有立遗嘱,再则有以下两种情况:1、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如果爷爷没有留下遗嘱,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但是只能继承父亲应该有的一部分。2、如果父亲后于爷爷去世,那孙子女可以办理转继承手续。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亲的婚前财产,继母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母作为其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