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办法》、《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的,享受生活护理费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待遇。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三个一次性补助金是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大头,约为总工伤赔偿的90%,好多工伤职工对工伤保险待遇不清楚,只申请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忽略了《各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赔偿。
下列为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工伤待遇赔偿的标准,供各位参考、收藏。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全国各地一口价由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各地不一,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决定。
)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
为保证本市2020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9910元/月作为计发基数。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执行。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
四、伤残津贴
一到四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六、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八、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
所需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九、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0年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
因此2020年最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十一、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律师建议:
1.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的协议在履行完毕后,劳动者以双方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为由,在仲裁时效内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补足差额部分的,应予支持。
4.劳动者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5.未依法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单位,对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企业内退人员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新单位受工伤的,由新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赔偿义务。
职工因工致残或致亡,实践中具体情况可能比法律规范的要更加复杂。如遇相关困扰,建议及时联系专业工伤赔偿律师详细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主要内容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国各地一口价。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
2013年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 2013年北京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31339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9130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上两项合计为:522639元。 3、供养亲属抚恤
一、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机构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保险基金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具体多少元一天可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工伤保险基金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两地往返交通费
江西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和就业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江西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
2020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正式出炉,死亡赔偿金最高 138.8万元!来源 | 法律公园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省份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上海以69442元高居榜首,逼近7万元大关。北京以67756元位居第二名。上海人、北京人能挣能花,其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4万元,同样位居前两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数据的出炉,意味着,2020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也正式确定,以上海为例: 2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发生工伤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却是难以避免的。发生工伤后就会有赔偿的问题, 而工伤赔偿有多项项目,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7。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欢迎阅读。 2022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是怎样的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2022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包括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医疗费赔偿金等项目;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2022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深圳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
2023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是怎样的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生活护理费四、医疗补助金《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
一、一般伤情1、医疗费: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4、食宿费:5、康复性治疗费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7、工资、福利8、护理费:(一)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2款。(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 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一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如《威海市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要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生活护理费;4、医疗补助金。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2022年山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标准内容如下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基金支付)一级伤残待遇 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8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50元*X人*X天食宿费=100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
2021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吉林工伤赔偿内容如下《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住院进行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及配置辅助器具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10%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和60%的标准,交通费按照统筹地区事业单位普通职工享受待遇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021年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具体标准如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3〕8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3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