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有同一股东的不可以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同一股东就是存在利害关系人关系,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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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起诉要求返还
房产遗赠可以公证,也可以不用公证。房产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他人,只要是合法财产,只要赠与遗嘱合法有效就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强制性公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
关于宅基地法律规定如下: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
问: 曲某于4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其负责产品梢售,月工资2500元另加提成,如曲某未及时收回货款,必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个月后,曲某经朋友介绍,把价值3万余元的产品销售给了古某,但古某在收到货物后,不仅没有按期付款,甚至至今仍下落不明。公司遂以已约定曲某应负连带责任为由,要其清偿。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答: 虽然劳动合同中已约定曲某对未及时收回的货款必须承
【法律意见】不会。在派出所只是做了笔录,而没有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
你好,正规的贷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有需要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
您好,请问您是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遇到了问题么?
您好,如果协议生效并支付相应款项,可以要求对方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的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即一般是由委托中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承担。如果中介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可以报销型险种采用补偿制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您在两家公司购买的险种都是类似意外医疗或住院医疗的话,是可以在两个公司都报,前提是总额不能超过您的实际医疗费用,且是因为在一家保险公司没有报销完所有费用,拿所有单据的复印件和分割单到各一家保险公司要求报销余额,注意:复印件不可单独使用,需与分割单同时使用才有效。给付型险种,如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等无论在多少家公司投保,都可同时得到赔付。意外险是可以重复投
建议先查看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网贷逾期不偿还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与罚息,还会被网贷机构催收,经过多次催收仍未还款的,网贷机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会予以立案,法院依法判决后,网贷机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两人股东公司,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另一股东,对方既不同意转让股权又不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这要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
你好,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流程是: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停止招标,但是已经损害了招标人利益,还是有可能被定为本罪。
股东在别的公司被黑户了,还能做本公司的股东,其资格并没有取消。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 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
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由此推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之间既存在隶属关系也存在利益关系。但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说不行的。现实中有楼主这样的例子,不明显违背招标投标法。但是一旦中标属于关联交易。
股权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自己放弃,而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所以,你们公司的股东的这一说法是不对的。而且,股东负有同业禁止的义务,他想自己出去单干,做和你们公司一样的产品,这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只要他的股东身份一日不变,他都要受这一法律的约束。所以,你只需要明确的告诉对方,他的股东身份是无法放弃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