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保险法》第65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3.《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判决书节选】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以患有结肠低分化腺癌为由向保险公司理赔,该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且初次确诊时间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保险公司应予以支付保险金。【事实】2010年11月27日,原告与保险公司签订两份“XX安享人生B款两全保险”及“XX附加安享人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和30万,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1月29日。XX附加安享人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
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关于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有以下几种情况:1、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
分配的顺序分为三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二)第二种情况:多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这几个原告都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哪个法院先查封、扣押、冻结,就先受偿的原则,也就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三)第三种情况:这几份判决中,有的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债权、有的是金钱给付的债权,物权优先受偿
所谓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以下法律地位和特征:1、受益人应当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2、受益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发生给付纠纷,受益人可以独立行使诉讼权利,请求得到给付;3、受益人无偿享受保险利益,受益人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也无权向受益人追索保险费;4、受益
你好,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次日零时生效的意思是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次日的零时。该约定将时间延后对投保人明显不公平,属于格式合同中加重投保人责任、排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应为无效。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一般为2年),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因故意误告、漏报、隐瞒被保险人的一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法律依据】《保险法》第16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
保险合同中的身份证信息错误怎么处理发现保险合同中的身份证信息错误后要及时找保险公司进行变更,不然以后很麻烦。另外看是因为公司的责任还是自己的责任。合同才下来的话去变更就可以了。保险合同的一般内容保险条款: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投保人的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
保险合同中全残的概念是什么目前大多将残疾分为两个阶段:在致残初期,如被保险人不能完成其惯常职业的基本任务,则可被认定为全残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被保险人就可按规定领取保险给付;在致残2-5年后,被保险人仍不能完成任何与之所受教育、训练或经验相当的职业任务,可被认定为全残,并继续领取残疾收入给付直至保险期满。这种定义可能导致被保险人自愿重返任何一种有收入的职业后就不能再领取全残保险给付。保险里&quo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根据保险法的上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根据保险法的上述
现金价值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退保,这份保险单能够退给你的钱。
保险合同到期退费协议的规定是:1.返本型保险在保险到期后,通常是可以拿回本金的,实际获得的保障仅仅是通过这笔保费的利息来支付成本的;2.消费型保险在到期后往往是拿不回本金的,因为这类保险的保费很低。根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免除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一般分为保证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条款。1、保证免责条款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不论事故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近因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使得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免除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一般分为保证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条款。1、保证免责条款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不论事故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近因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使得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
一、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能是自然人吗1、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不一定是自然人,法人也可成为受益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四十条,被保险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对保险代位求偿权作出规定。“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就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来讲,其属于请求权,是债的一种。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债的发生事由自然应当可以成为代位求偿权的发生原因。因此,代位求偿权的发生事由包括侵权行为、合同责任、不当得利、共同海损、质量责任、保证及追偿。按照法律规定,
一、保险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1、关注保险责任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保费条款、保费金额条款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必要的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2、谨慎挑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3、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谨防地下保单的陷阱和诱惑。二、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有:买保险时,投保人要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这是一份很重要
不是,受益人的资格一般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均可为受益人。依据我国《保险法》,有以下指定受益人的相关解释:1.被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有权利指定受益人。其中,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要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可以独自指定受益人,无需投保人同意。2.如果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雇主(公司),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不能是公司。3.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级别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实务中主要指未
保险中的合同生效日及对应日指:保单合同生效日一般是指缴费的次日或保单签收日的次日。保险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以保单正本为准,保单上所写的合同生效日就是每年的对应日;